8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提到,銀保監會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派出機構監管職責的確立,遵循職權法定、屬地監管、分級負責、權責統一的原則。
具體來看,銀保監局在銀保監會的領導下,履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職能。銀保監局根據銀保監會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銀保監分局在銀保監局的領導下,履行所在地市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職能。銀保監分局根據銀保監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銀保監局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h(市、區、旗)監管組在銀保監局或銀保監分局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下,依法依規負責所在縣市銀行保險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的監管工作,收集所在縣市有關金融風險的信息并向上級機構報告,承擔交辦的其他工作。(記者 孟凡霞 李海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