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巖資本曾遞交納斯達克上市申請,爭做國內赴美上市第一只私募股。
但時至今日,該公司上市仍遙遙無期,旗下私募機構屢收罰單,一張張監管文件直指其挪用基金財產、披露虛假產品凈值、承諾最低收益等違法違規行為。
未來,基巖資本該何去何從?
挪用基金財產4200萬元
基巖資本旗下有兩家私募機構:一家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廣州基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基巖資產”),還有一家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廣州基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基巖投資”)。
根據中基協登記備案信息,基巖資產登記于2015年,2016年成為協會的觀察會員,目前有37只產品正在運作,管理規模區間為20億至50億元,同時延期清算、提前清算、正常清算的產品分別有11只、12只、12只。而基巖投資備案于2017年,目前有4只產品正在運作,管理規模區間在0至5億元,是基巖資產的全資子公司。兩家私募機構的實際控制人均為赫旭。
廣東證監局最新發布的一封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基巖投資存在兩項違法事實:
一是挪用基金財產,基巖投資擅自將其管理的某2只基金產品的財產份額劃轉至其他公司賬戶,挪用基金財產共計人民幣4200萬元。兩只基金產品使用相同的定期報告。基巖投資在其中一只基金產品的2019年一季報、二季報、三季報披露基金財產的情況與事實不符。
二是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基巖投資在基金合同中約定了某只基金的投資范圍,但在實際運作中,基巖投資擅自變更投資方向,將1.22億元的基金財產投向投資范圍之外的公司。基巖投資在該基金產品2019年一季報、二季報、三季報披露基金財產的投資去向與實際不符。
赫旭是基巖投資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同時是上述涉案基金產品的投資經理,赫旭決策、組織并親自參與實施基巖投資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是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因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基巖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對赫旭給予警告,并處以2萬元罰款。
此前,在今年3月12日,廣東證監局已對基巖投資予以公開譴責,因該公司在管理某3只私募基金期間,存在擅自變更基金產品投資標的、相關定期報告未如實披露底層投資標的真實情況等違規問題,對投資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此前已被罰超百萬元
基巖投資的母公司基巖資產,此前因挪用超5億元基金財產、披露虛假產品凈值信息等違法行為被罰超百萬元。
今年3月8日,廣東證監局發布了對基巖資產、赫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基巖資產存在三項違法事實:
一是基金產品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基巖資產作為其管理的“基巖東方價值五號”等35只基金產品的資產委托人,與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簽訂QDII資產管理計劃、收益互換協議(以下統稱為場外標的),將基金財產投向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股票。在基金凈值披露環節,基巖資產通過篡改場外標的估值數據,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在凈值公告、定期報告上披露,或者未經托管人復核直接在“私募排排網”上披露的方式,向投資者披露了虛假的產品凈值信息。
“上述行為對投資者真實全面準確了解投資回報情況和風險情況形成嚴重誤導。”廣東證監局稱,以逐只產品最后一次虛假凈值與真實凈值比較測算,基巖資產共虛增基金財產18.27億元,凈值虛增比例均值為111.09%,凈值虛增比例最高值為324.65%。
二是挪用基金財產。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基巖資產未按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將其管理的某4只基金產品的財產份額,通過委托他人代持并將投資收益款劃轉至公司員工及其他公司賬戶、向關聯方提供借款、轉款至約定投資標的以外的機構等方式,挪用基金財產共計人民幣5.64億元和港幣0.27億元。
三是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基巖資產所管理的“逸仙東方價值基金五號私募基金”等12只基金產品,與投資者簽訂補充協議,約定由其境外關聯方China Cornerstone Management Limited(中國基巖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擔保人,以基金年化率的凈收益對基金予以現金補償,實際構成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
而赫旭是基巖資產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同時是上述涉案基金產品的投資經理,赫旭決策、組織并親自參與實施廣州基巖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是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因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基巖資產責令改正,并處以106萬元罰款;對赫旭給予警告,并處以36萬元罰款。
基巖資產的違法違規行為早有苗頭。2019年8月,廣東證監局對基巖資產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兩項違規行為:一是該公司向某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二是該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信息。因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該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方案,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于30日內將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及相關責任人的書面檢查報送該局。該局將視情況對其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顯然,基巖資產并未完成整改。去年5月,基巖資產被廣東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經查,該公司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在基金合同補充協議中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二是在管理多只私募投資基金產品過程中,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相關信息,且在已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虛假記載。
上市遙遙無期
時間回溯至2018年6月,基巖資本一度風光無限。
彼時,基巖資本剛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開遞交招股說明書并計劃在納斯達克上市。根據此前媒體報道,2019年9月,基巖資本已四度更改招股書,據基巖資本上市業務相關人士透露,上市時間定為2019年,計劃在紐交所上市,具體上市時間還在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回復。
為何從納斯達克改為紐交所?上述人士稱,這是因為當時最新更新的招股書顯示,公司營收和凈利潤增長很快,當時體量比較大,更適合在紐交所上市。
SEC官網顯示,2019年8月30日基巖資本更新的IPO申請材料,披露了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的財務數據。2018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基巖資本的營收同比增長126.8%至2895萬美元,凈利潤同比增長約200%至862萬美元。
而在數次修改的招股書中,基巖資本的擬募資金規模也多次調整。從最開始的7000萬美元,到2018年10月30日修改的2000萬美元,再到2018年12月28日修改的1840萬美元,進而到2019年2月13日修改的2300萬美元,而后又提升至3000萬美元。
而今,基巖資本官司纏身。根據天眼查信息,基巖資產的自身風險有56條,基巖投資的自身風險有6條。從基巖資產的情況看,基巖資產及其法定代表人郝旭已被限制高消費,包括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同時,與基巖資產相關的案件有36件,案件事由包括合同糾紛、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買賣合同糾紛、證券交易合同糾紛、侵權責任糾紛、民事等。在法律訴訟中,基巖資本的身份為被告/被上訴人涉及的金額為111.82萬元。終本案件中執行標的總金額為452.77萬元,未履行總金額為452.37萬元。
根據中基協官網,基巖資本旗下兩家私募機構的信息最后更新時間均為今年1月22日。而基巖資本的微信公眾號在去年7月8日發布了“基巖資本全球醫療健康行業融資周報NO.107”后,再無更新。該公司簡介顯示,其專注于全球新興領域的價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