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左手倒右手、虛增交易量等交易亂象,監管予以重拳出擊。
7月5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協會”)公布三則自律處分信息,涉及2家銀行、1家券商,即民生銀行、南粵銀行,以及國信證券。其中,民生銀行被通報批評,其余兩家被誡勉談話。3家機構皆被監管責令整改。
分析人士表示,參與“倒量”交易的對手方,并未達成真實交易,但雙方的交易量卻做得很大。這種虛假的流動性,可能會擾亂市場正常交易秩序。背后原因需要分情況而定,有的是為做量提升機構在市場排名,有的是制造相關債券品種的市場活躍度等。未來需要強化監管,提升違法違規成本。
3家機構被處分
7月5日,協會公布三則自律處分信息,涉及2家銀行、1家券商,即民生銀行、南粵銀行,以及國信證券。
國信證券與南粵銀行這兩家機構,罰單中顯示的被處分事實較為一致,皆是“2020年四季度多個交易日內,參與了多組當日較短時間內賣出后買入、價量相同的閉環交易”。
而上述兩者最終收到的監管措施也較為類似,皆是“予以誡勉談話,同時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而民生銀行的情況比較嚴重。根據自律處分信息,該機構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在開展做市業務時主導開展倒量等虛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個交易日內,民生銀行作為債券的最初賣出方和最終買入方,主導并開展了多組當日較短時間內賣出后買入、價量相同的閉環交易。相關交易并未影響民生銀行持倉,并未反映合理經濟目的,實質上是倒量的虛假交易。
二是作為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管理機構,未及時召開“18乍浦建設MTN001”持有人會議,持有人會議組織召開不符合規定程序。
最終,民生銀行被通報批評,同時被監管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制造虛假“繁榮”
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部分機構在開展做市業務時,參與了倒量虛假交易,制造了虛假的“繁榮”。
何為虛假倒量交易?虛假倒量交易主要表現為金融機構間互相進行價格相似、數額相當的交易,使得整體市場出現價格波動不大、交易額放量的特征。
華北某債券從業人士張瀟(化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稱,參與“倒量”交易的對手方,并未達成真實交易,但雙方的交易量卻做得很大。這種虛假的流動性,可能會擾亂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不利于市場價格發現與資源有效配置,這是被禁止的。
“以前莊家多的時候,這種情況在股票市場里比較常見。債券市場也有,但關注度不太高。”華東某金融機構研究員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
至于機構參與虛假倒量交易的原因,上述研究員表示:“這些機構申請一些交易參與資格的時候會有交易量的考核指標,所以會制造一些假的交易量出來。機構拿到入場資格后,有利于提高知名度,對開展做市商或其他承銷業務亦有幫助。”
張瀟則認為,背后原因需要分情況而定,有的是為做量提升機構在市場排名,有的是制造相關債券品種的市場活躍度等。
記者翻閱協會官網上公示的對金融機構的評價辦法,機構的市場表現在參與承銷類業務等多個評價體系中,均占有較大比例的分數,可謂是區別各家機構綜合執業能力的重要考核區分項。其中,市場表現包括上一年度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割量等指標。
建議提升違規成本
近年來,伴隨我國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也存在部分亂象待清理。
2021年初,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指出,我國金融業批發市場由于缺乏系統性行為監管體系,也存在違規返費、虛假倒量、利益輸送、權力尋租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結合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現狀和特點,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金融批發市場行為監管的實踐做法,加快建立健全我國金融業批發市場行為監管體系。
“虛假倒量這種亂象,應該不難查的,所有債券交易在交易中心都是有記錄的。且單家機構當天反復出現違規交易行為,也較為顯眼。”上述研究員認為。
據協會官網提供的會員名單,除了銀行類金融機構之外,目前還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信用增進機構等主體參與。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均是債券交易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根據協會官網發布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業務指引》第八條規定,做市機構的做市報價及所達成的交易須以本機構真實交易需求為基礎,不得進行倒量等虛假交易。
雖然債券市場的“高光度”總體不如股票市場,但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背后所存在的風險問題也不應被忽視。張瀟建議,“從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保護投資者角度,未來需要強化監管,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同時,金融機構需要加強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