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黨委印發《稅務人員“八小時之外”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強化對全系統稅務人員,包括從事稅收工作的黨員、干部、助征人員、臨聘人員和勞務派遣人員日常監督管理,規范約束干部職工“八小時之外”非職務行為。
辦法明確了監督內容,強調要把思想教育貫穿于稅務人員監督管理的全過程,加強警示教育,增強接受監督意識;要抓早抓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與稅務人員居住地工作聯系機制,常態化運用“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實行逐級負責制,防微杜漸;要落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建立提醒談話制度、節假日遵規守紀情況報告制度和“八小時之外”黨員和群眾民主監督機制,完善“八小時之外”監督信訪舉報制度,營造良好監督氛圍;要拓寬渠道,完善入戶家訪和家屬懇談制度,發揮家庭監督作用,督促其家屬做好提醒防范工作。
辦法還強調,要嚴格考評,把稅務人員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正風肅紀績效指標進行考核,并將稅務人員“八小時之外”活動情況作為選拔任用、年度考核、黨支部星級等次定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辦法發布后,寧夏各級稅務部門開展“廉潔從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動,到法院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聯合當地紀檢部門開展廉政警示教育……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動,不斷夯實稅務人員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記者馬國柱 通訊員杜貴貴 馬嘉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