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上海銀保監局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2013年至2018年的違法違規事實遭到處罰的信息。
根據公告,在2013年至2018年間,浦發銀行(600000,股吧)存在下列12項違法違規事實:未按專營部門制規定開展同業業務;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延遲支付同業投資資金吸收存款;為銀行理財資金投向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違規提供擔保;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個人消費貸款貸后管理未盡職;通過票據轉貼現業務調節信貸規模;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保證金來源審核未盡職;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貼現業務;委托貸款資金來源審查未盡職;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非融資性保函業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等,上海銀保監局對其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210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