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區的孟女士將民房租給了兩戶居民使用,一個月用水量高達600立方,抄表員也吃了一驚。
結合2019年高水費的經歷,孟女士認為,供水公司的水表有問題,而校表結果顯示,水表確實快了……
一個月用水600立方,水表快了28.3%
家住信陽市浉河區五星鄉紅星六組的孟女士說,她家有一個三層樓的小院,就在信陽師院對面的河邊,租給了兩戶人家居住。
“今年6月下旬,抄表員打電話說我家一個月用了600多立方,水費要2000多塊錢。”孟女士說,抄表員懷疑是水管跑水,讓她換管道。
孟女士說,去年年底,她就懷疑家里水表有問題。她提供的兩份水費繳納記錄顯示,2019年8月13日、9月18日,她分別繳納了522元、474元水費,如果按照水費每立方3.3元計算,她這兩個月用水量應該為158立方、143立方。
“屋里水管、水龍頭都沒壞,我家又不是開澡堂的,也不是開游泳池的,哪可能用這么多水?”孟女士說,她關上水閘后水表也轉圈,就去供水公司申請換水表,半年多了也沒人通知她換。
因為破路換管道需要申請,孟女士說,就在等待破路審批期間,她申請先將水表換了,結果發現了問題,“水表在沒有用的情況下并未走動,好幾天還不到一立方水!看來根本不是跑水的原因,而是水表有問題!”
于是,孟女士提出校表,并開始往返東方紅大道供水公司辦公區、湖東水廠校表和要說法的模式。
7月21日,信陽水表檢定測試站出具的檢定結果通知書顯示,孟女士送檢的水表示值誤差為+28.3%,通俗來講,也就是比正常水表快了28.3%。
多名網友稱水費高,懷疑水表有問題
事情的處理結果是:供水公司退還了孟女士的換水表、校驗水表費用,并退還了3個月多跑的28.3%水費。
對此,孟女士表示無法接受:“我提出換表已經大半年了,他們一直沒有換。去年一年交了幾千塊錢水費,今年又是兩三千元,水費這么多,怎么可能嘛?”
“新表有止水閥,而之前的老表沒有,問題肯定就在這里。”孟女士說,這一個多月十幾趟維權中,發現很多投訴的人,都有類似的問題。在供水公司營業大廳,她遇到一位女士陪著老父親去投訴,說家里平時就老人一個人住,一個月用一兩百塊錢水費,水表肯定有問題。她將自己的情況發到幾個微信群后,大家對此也都感同身受。
在一個學生家長群里,一位學生家長說:“前年我弟家也是每個月交200多水費,然后覺得不對勁兒讓供水公司換了個水表,正常家庭每個月20到60塊錢正常,多了就有問題。”
在另一微信群里,孟女士的一位朋友說:“你家水表出現的問題怎么跟我們前幾年出現的問題是一樣啊?我也補了3000多塊錢水費。”
還有一位朋友說:“我們當初發現這種情況的時候給他交涉了很久,他們還反咬我們一口,說我們不交的話會影響信譽,我有點兒膽小,我就給交了。交完之后,不知道這些水從哪里跑的,也查不出來,他們也說不讓查,還威脅我們,到時不交,加入黑名單。”
600立方的月用水量,與水表快無關
在信陽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商報記者查詢了孟女士家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的用水量,結果顯示,用水量最少的一月為16立方,最多的一月為64立方,平均每月用水量為29立方。
“522元是孟女士在8月13日交的6、7月份兩個月的水費,從6月份開始,她家部分已經進入第三階梯水價。”黨群工作部主任徐泉說,孟女士9月18日交的是8月份應交水費,全部是第三階梯水價。
徐泉提供的信陽市階梯水價收費標準顯示,第一階梯為每戶每年不超過110立方,水價為3.3元/立方;第二階梯為每戶每年110至160立方,水價為4.3元/立方,第三階梯為每戶每年160立方以上,水價為7.3元/立方。
“她家的用水量,只有一個月是600多立方,其他的都在正常范圍內,這中間,應該是水表到室內的哪個地方出問題了。”徐泉說,校驗結果是水表快了28.3%,但不足以產生600立方的用水量。
只退還3個月水費的28.3%,是否有相關依據?徐泉說,根據《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省政府令194號)第二十九條規定,水表因損壞、埋、壓、鎖等原因無法計算用水量的,由供水企業按照該用戶水表損壞前三個月用水量平均值計算用水量收取水費。這三個月用水量減去快的28.3%,即為孟女士正常用水量。(河南商報記者 肖風偉)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