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計劃開酒店,180萬租金也交了、加盟費也交了、酒店裝修設計費也交了,房東卻不愿意交房也不退租金,這可夠坑的!8月1日,記者跟隨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來到管城區金岱工業園,看這起標的高達260萬的案件如何執行。
(左側為此次執行的房子,右側為溫女士計劃承租用來開酒店的1號樓)
【現場】一個健身房,遺留一屋子健身器材、近百個水杯
“我運動、我健康、我快樂”
“失去的金錢還可重新積累”
“刀越磨越亮,體越練越壯”
……
一個臺階一句金句,但健身房的老板卻被房東方面負責人告知,聯系不上了。
8月1日上午,記者跟隨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來到管城區金岱工業園,這里,有被執行人的一處房產,面積約五六千平米,三層。其中,第二層是一個健身房,不過似乎已不再經營,屋內有很多健身器材,但已落有一層薄灰。一角的柜子上,還放置著近百個形式各異的水杯,彰顯著此前的經營狀況。
第一層是一家廣告公司,記者看到,室內有幾名工作人員正在忙碌。他們告訴記者,今年年初租的房子,交了租金已經交給房東。
【案情】準備開酒店,交了180萬押金房子卻未交付
健身房、廣告公司,與此次的執行案件有啥關系?
在執行現場,記者見到了申請人一方的代理律師。他介紹,2014年,他的代理人溫女士準備開酒店,經過查看,決定租賃位于金岱工業園1號樓的房屋,房屋是河南某公司的,法人是包某芬。
隨后,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溫女士交付了180萬房租費及10萬押金。包某芬口頭承諾2015年1月就可以交房,溫女士遂開始了一系列準備工作,交付加盟費、安排設計、培訓等。
誰知道,房子一直沒有交付,房租也不退。溫女士無奈之下,將河南某公司、包某芬起訴到法院。
2017年11月,雙方在法院發生調解協議,約定被告償還租金、押金、加盟費損失等共計260萬。
包某芬之后并沒有履行調解協議,溫女士申請了強制執行。
法院查詢了解到,目前,河南某公司、包某芬在金岱工業園還有一處房產,不過,這幾處房產被租給了一些商戶,其中包括一樓的廣告公司和二樓的健身房。
在做完前期各項工作后,法院于8月1日前往查封該處房產。
【執行】強制執行,也注意保護商戶權益
被執行人的房屋租給了商戶,如何查封?
對此,管城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大隊中隊長白文才介紹,經過前期走訪調查,目前有4家租戶。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商戶的經營也都多少受到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會想辦法維護商戶的權益。此次查封行動,法院不會強制讓租戶騰房,而是與商戶簽訂協助執行通知書,租賃合同期內,商戶可以正常租用,但需要配合法院執行,將租金打入法院賬戶。
對于未出租出去的房屋,法院將依法查封處理。
來源:大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