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同類型的財險公司進行差異化監管,引導財險公司探索專業化、精細化的發展道路,已成當下的必然之勢,這不僅有利于引導和規范中小保險公司的成長,同時也有利于推動財險行業朝著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進步。
財產保險公司即將迎來差異化監管時代。
7月13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財險部已于近期向各銀保監局、各財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保險學會下發《關于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差異化監管書面調研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表示,此次書面調研旨在加強財險公司差異化監管政策研究,針對不同類型公司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引導財險公司探索專業化、精細化發展道路,推動財險行業高質量發展。
重點調研:財險公司四大方面
按照《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對財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根據財險公司差異化監管調研提綱,圍繞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分支機構設立、高管人員管理、產品、精算、市場行為(車險、非車險、農險及再保)等方面,對財險公司差異化監管提出意見建議。相關材料時間應于7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財險部。
“我們正在按照調研提綱,準備匯報材料。”一位財險公司有關負責人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
據上述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研提綱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當前財險公司發展的問題及原因。
二是實行差異化監管的必要性。
三是如何將公司分類便于實行差異化監管(按大/中/小/公司、傳統/互聯網、中/外資、綜合/單一險種)。
四是差異化監管實踐和經驗以及差異化監管具體措施的意見建議。
差異化監管是必然趨勢
“差異化監管是必然趨勢。”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市場本來就需要區分。
事實上,早在2018年初,張琳就曾建議監管層設立中小保險公司發展部,對中小保險公司實行差別化監管。
張琳說,無論是財險,還是壽險領域,市場份額都高度集中在大公司手里,中小保險公司生存發展舉步維艱。盡管如此,中小型保險公司的存在卻是市場供給缺陷的有力彌補,在保險業商業生態系統中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監管層有必要引導和規范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張琳稱,中小保險公司,特別是小公司尚在初創階段,經營情況和風險特征與大公司差異顯著,風險較大,需要專門的監管政策。應允許中小型保險公司不必設置大而全的管理部門,部分業務外包,降低組織縱向復雜度。中小保險公司可通過縱向簡化層級、管理適度授權,成就靈活扁平的組織架構。
張琳表示,看好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她說,小公司船小好調頭,小公司要緊跟科技發展,運用創新渠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服務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提升客戶體驗,必能迎來自身發展的春天。
資產負債管理領域已先行
其實,銀保監會已于去年在資產負債管理細分領域正式落地“差別化監管”。
去年8月,銀保監會在其發布的《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中,將保險公司分為了“好”、“較差”、“差”三類,稱將依據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和量化評估評分,對保險公司實施差別化監管。
具體來看,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狀況好的保險公司,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銀保監會適當給予資金運用范圍、模式、比例以及保險產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勵經營審慎穩健的保險公司先行先試。
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低或匹配狀況較差的保險公司,綜合考慮公司發展階段、負債特征、資產結構和存在風險,可采取一項或多項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分別包括但不限于風險提示;監管談話;下發監管函;監管通報;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現場調查;要求進行專項壓力測試;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問題,提交和實施預防資產負債匹配狀況惡化或完善資產負債管理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