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官微發布消息,日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首席風險官彭志軍(市管副局級)以涉嫌受賄罪予以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辦理中。
彭志軍,2002年9月至2006年4月于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先后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區莊支行副行長、水蔭支行行長。于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擔任廣州農信聯社發展研究部副總經理,于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擔任廣州農信聯社辦公室總經理,于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擔任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增城信用社副主任、主任,于2009年12月至2012年9月擔任廣州農商行增城支行行長,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擔任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助理(掛職),于2013年10月至2017年8月擔任廣州農商行行長助理。于2017年8月獲委任為廣州農商行副行長兼首席風險官(風險總監)。2019年,因個人原因請辭該行副行長職務。
廣州農商行系于2009年12月9日在廣州農信聯社的基礎上,由727家法人股東和28936名自然人股東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該行不存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為廣州金控。該行于2017年6月20日發行H股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
2019年3月,廣州農商行向證監會遞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A股)招股說明書》。2019年12月,廣州農商行更新了招股說明書。廣州農商行招股書顯示,廣州農商行擬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發行股數不超過15.97億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4%),發行比例不超過發行后總股本的14%,募集資金總量將根據實際發行股數和發行價格確定,其中發行價格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發行所募集的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補充本行核心一級資本,提高銀行資本充足水平。保薦機構為中金公司。
今年4月1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公告稱,日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繼康(廣州市正局級)以涉嫌受賄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29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關于對廣州農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廣州農商行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存在部分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個別違約債券會計核算前后不一致等問題。
廣州農商行還曾遭廣州市紀委監委點名。2019年10月8日,廣州市紀委監委網披露了十一屆廣州市委第七輪巡察公布24個單位黨組織巡察反饋情況。其中,廣州農商行存在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