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公布了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定點云平臺名單。根據《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0〕7號,簡稱《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近期,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組織開展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定點云平臺遴選工作,經服務機構自愿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等程序,擬定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金蝶軟件(中國)有限公司、平安國際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阿里云計算技術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這6家單位為定點云平臺責任單位,現在中小企業服務局官網予以公示,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日前,為推進中小微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助力中小微企業防控疫情、復工復產、可持續發展,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18〕23號)和有關文件要求,印發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了適用于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扶持計劃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定點云平臺的遴選、企業上云補貼的申報、兌付,及監督管理活動。
該《細則》指出,凡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單個定點云平臺首次購買云服務產生的費用將得到實際費用50%的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同時也對定點云平臺給出了五個限定條件。一是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電信運營商總部授權分支機構;二是在國內公有云服務行業領先、服務功能完善、安全性高,在本市具有較大市場規模、帶動本地生態能力強;三是根據本市中小微企業需求,自愿提供云服務產品優惠、知識技能培訓、上云診斷咨詢等公益性服務;四是承諾完成一定數量的2020年本市新增企業上云任務,并自愿協助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補貼發放工作;五是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而此次公布的6家定點云平臺單位均已滿足上述五個限定條件。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副局長呂哲表示,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將全力支持中小企業上云,希望“上云”等數字化手段能為深圳廣大中小微企業賦能,從而提升他們的競爭力。
(文章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