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執行信息網截圖
據公開資料顯示,鄢陵農商行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5892萬元。除了此次大宗資本遭到法院執行之外,近年來,鄢陵縣農商行曾屢遭到監管機構處罰。
日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河南鄢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鄢陵農商行)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5892萬元,立案時間是2020年4月16日,執行法院為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是,法院為何執行該筆資金情況不詳。
事實上,鄢陵縣農商行近年來處罰不斷,許銀罰字(2020)3號,處罰類型是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警告并罰款37.6萬元。許銀罰字(2018)8號 處罰類型偽造、篡改金融統計數據,警告并遭罰款。公開信息顯示,企查查網查詢鄢陵縣農商行風險掃描被執行信息等級處于高風險位。(記者張群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