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對外發布《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經營規則、內控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提出明確要求。
《辦法》共五章三十五條,《辦法》修訂以風險為導向,圍繞“差異化監管,高質量發展”的思路,始終堅持依法合規、小額分散、風險可控的經營原則,主要修訂內容體現在三大方面:
一是聚焦重點業務,實施差異化監管。《辦法》區分融資性和非融資性信保業務,重點聚焦高風險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監管,提高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在經營資質、承保限額、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二是有收有放,兼顧監管與發展。一方面,《辦法》通過壓縮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承保限額、擴大險種范圍(即商業性出口信用保險)等方式,控制風險敞口,防范業務風險;另一方面,《辦法》首次提出保險公司承保的信保業務自留責任余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10倍,融資性信保業務中承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達到30%以上時,承保倍數上限可提高至6倍。《辦法》通過設置彈性承保限額的方式,引導有能力、有實力的保險公司加大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融資增信的支持力度;通過調整業務類型,擴大保險服務實體經濟的業務領域。
三是強化內控管理,促進高質量發展。《辦法》通過要求保險公司提升自身管控能力,促進信保業務高質量發展,在內控管理方面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系統建設、流動性管理、風險預警等,防范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在合作方管理方面,要求建立準入、評估、退出、消費者投訴等制度要求,降低合作的潛在風險。
“強化風險防范是本次《辦法》的一大特色,保險公司需要強化內部風險管控,從組織、制度、系統、承保要求等方面都需要完善內部管理能力。另外《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自身風險管控,開展獨立審計,每季度進行壓力測試。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未來參與信保業務,尤其是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門檻會進一步提高。”一位大型保險公司的信保業務負責人指出,“這有助于防范信保業務風險、推動信保業務高質量發展,對信保業務長期發展構成利好。”
對于本次《辦法》的發布,作為國內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的眾安保險方面在接受采訪中表示,眾安保險于2013年推出保證金保險業務,截至2019年年底,該業務通過信用保證保險已經累計服務超過400萬商家,累計釋放的保證金超過3200億。眾安保險同時表示,在開展信保業務時,進行了公司集中管理,在銷售、核保等重要環節設立專職專崗,并于2016年5月眾安保險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統。未來將堅決貫徹執行,加強風險防范工作,依法合規、高質量地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
此外,多位保險公司的信保業務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指出,本次《辦法》切實考慮了當前新經濟形式下保險行業所面臨的新問題,聚焦重點業務,實施差異化監管,在進一步規范信保業務的同時,也充分考慮了市場的承受能力,有助于信保業務的長期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