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的高管頻頻出事,公司資產怎么可能健康?數據顯示吉林銀行近年資產質量加速惡化
出品 | 每日財報
作者 | 郜融蓮
高管接連被查、不良貸款率上升、撥備覆蓋率進入監管紅線……轉型之路上的吉林銀行可謂命運多舛。
5月8日,據中國檢察網信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掌門人被調查,公司的經營業績也一言難盡。
《每日財報》注意到,2019年該行資產總額3763.69億元,貸款總額2544.59億元。然而資產規模是上去了,可資產質量卻在加速惡化。2019年吉林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1.27%,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49%,兩項重要指標均超過監管紅線,此外不良貸款率更是飆升至4.31%。
導致吉林銀行資產質量惡化的原因,或許與該行的高管近年來接二連三地出事有關。據《每日財報》了解,該行兩任前董事長及副行長均因貪污受賄落馬,這也從側面說明吉林銀行的內部存在諸多問題。
資產質量加速惡化,盈利能力持續下滑
吉林銀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由長春市商業銀行與吉林市商業銀行、遼源市城市信用社等合并成立的城市商業銀行。
聯合重組前,吉林省各城商行、城信社不良資產居高不下,歷史包袱沉重,有些城信社資不抵債,實質上瀕臨破產。由此成立伊始,吉林銀行就得到了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開始了跨區域和超常規發展。
2007年,吉林銀行剛成立時,總資產514億元,存款余額449億元,貸款余額318億元。而截至2019年年末,吉林銀行資產總額3763.69億元,12年間,吉林銀行總資產有了6倍多的增長。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銀行資產規模的最高點在2016年,2013年底至2016年底,吉林銀行的總資產分別為2622.37億元、2837.83億元、3575.33億元、4322.34億元,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此后2017年開始連續下滑,2017年末總資產為3925億元,比2016年末減少391億元,同比下降9.06%。2018年末總資產為3619億元,比2017年年末減少306億元,同比下降7.82%。
據《每日財報》了解,在吉林銀行資產規模下滑的同時,其資產質量也在急轉直下。從2015年的1.5%持續上升,一路來到2019年的4.31%,尤其是近三年上升幅度高達2%,且出現加速上升趨勢。
伴隨不良貸款率上漲的同時,吉林銀行的撥備覆蓋率開始持續下降,三年降幅接近90%。這也從側面說明,吉林銀行的資產質量正在加速惡化,如果不及時采取管理措施,后果將十分嚴重。
資產質量的加速惡化,也影響到了吉林銀行的盈利能力。2018年,吉林銀行營業收入87.19億元,但凈利潤只有12.08億元,同比2017年下滑62%。2019年,該行營業收入99.84億元,凈利潤為12.42億元。
雖然數據略有好轉,但僅有的增長是建立在2018年的低起點之上,通過該行凈利潤率走勢,我們可以看到,吉林銀行的盈利能力正在持續下滑。
除此之外,吉林銀行的現金流也不容樂觀。自從2017年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由正轉負之后,吉林銀行的現金流再也沒有“站起來”過,持續為負。
遭遇騙貸損失6.54億,前董事長受賄被捕
吉林銀行原本是吉林當地最大的銀行,為何就淪落成這個樣子呢?
事情還要追溯到2015年,彼時長波物流向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申請辦理貸款5.80億元,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長波物流向吉林銀行提供了大連慎明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慎明事務所)所出具的該公司2011年-2014年度的審計報告。
而據公開媒體報道,這四份審計報告均為虛假報告。四份審計報告中的凈利潤和長波物流賬面上實際記載的利潤對比,發現長波物流在4年時間之內虛增利潤竟達到14億元。
因為吉林銀行沒有核實長波物流的情況,截止2018年12月18日,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貸款本息至少損失6.54億元。
長波物流明明有這么大的問題,卻為何能用虛假材料貸那么多款呢?這其中除了會計事務所的問題,或許也有銀行的問題。有公開媒體報道,此次張寶祥的落馬可能就與長波物流的事件有關。
5月8日,中國檢察網發布消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5月7日,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寶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公開資料顯示,去年11月18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就宣布,張寶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次日,吉林銀行便發布公告稱,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張寶祥免職的通知》,經吉林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免去張寶祥吉林銀行董事長職務。與此同時,吉林銀行選舉該行行長陳宇龍為新任董事長。
高管接二連三出事,因內控薄弱問題屢遭處罰
《每日財報》注意到,這已經不是吉林銀行高管第一次“出事”了。
除張寶祥外,吉林銀行上一任董事長田學仁也因為貪污受賄落馬。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董事長貪污受賄,其他高管也不安分。
2018年,吉林銀行副行長兼黨委委員王安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個好的管理層能夠使企業的運作效率大大增強,帶著企業走上坡路,而一個公司的高管頻頻出事,公司的資產怎么可能健康?至于吉林銀行高管為何屢次三番出現問題,《每日財報》發函詢問該行,但遺憾的是,并未收到公司回復。
2019年以來,吉林銀行及其下屬支行被銀保監會累計罰款90萬元。被罰款的起因為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貸款質量五級分類不準確、貸后管理不到位等。
早在2018年,該行支行就多次遭到銀保監會的處罰。據統計,2018年期間,共計被處罰13次,累計被罰款225萬元。主要涉及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控制、貸款五級分類不準、虛增存貸款等問題。同年7月,吉林銀行因為虛假轉讓信貸資產,被吉林銀監局處以罰款100萬元。
吉林銀行及其支行屢遭處罰,從側面反應了該行的“粗放式”管理,以及薄弱的內控。
面對資產質量加速惡化、盈利能力持續下滑、內控薄弱管理不到位等諸多問題,新任董事長能否帶領吉林銀行走出危機?《每日財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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