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報融媒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獲悉,我市警方近日推出暫住登記網上辦服務,已有870名群眾通過該服務辦理了暫住登記。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根據相關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洛陽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戶政大隊副大隊長陳曉介紹,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到公安機關申報暫住登記滿半年。
之前,大家必須到社區警務室申報暫住登記,近日洛陽市公安局上線網上申報暫住登記,可直接通過“洛陽警民通”微信公眾號自主申報暫住登記,實現申報暫住登記“一次不跑”。
據介紹,為方便群眾辦理居住證,“洛陽警民通”上線“居住申報系統”,該系統包括個人居住申報、用工單位申報、出租房屋申報、暫住登記憑證下載四項功能。登記申請時,申請人必須真實在洛陽居住,若系統定位申請人不在洛陽,則無法申請。
非洛陽戶籍在洛居住人員,可點擊“警民通”戶政板塊,進入居住申報系統,點擊“個人居住申報”,按要求閱讀申報須知,選擇申報類別,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上傳個人和房屋的電子材料后,提交完成。
填寫信息后,點擊提交按鈕,完成個人暫住申報。同時,可在“我的申報記錄”中查看到已申報的相關信息。
申報完成后,民警將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請人。同時,申請人可在“暫住登記憑證下載”功能中生成電子版暫住憑證,自助下載打印。
“暫住登記滿半年后,如果申請人選擇辦理居住證,并選擇貨到付款的郵寄服務,民警會把辦理好的居住證郵寄給對方。”陳曉說,通過暫住登記網上辦和居住證寄遞服務,申請人辦理居住證可實現“一次不跑”。
另外,本月13日起,全市戶籍窗口已恢復正常辦公,正常開展業務受理。陳曉提醒,辦理業務的群眾須佩戴口罩、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出示“洛康碼”后進入戶籍窗口,自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辦理完畢后盡快離開。理業務的群眾應遵循“誰辦理誰在場”的原則,非辦理業務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場所。(洛報融媒記者 申利超 通訊員 張國鋒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