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微信等網絡渠道,假冒知名電商平臺,以“京東新店推廣”“開工大放送”等多種名目,虛擬“掃描二維碼免費領取贈品”的銷售活動,誘騙消費者轉發朋友圈,銷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很多消費者上當受騙。近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湖北省廣告監測中心聯合發布消費警示。
非常時期辨偽識真勿上當。網絡上不法商戶容易打著“免費”“低價”“贈送”“領紅包”等利益誘餌推廣假冒商品,利用網絡銷售渠道吸引誤導消費者參與。“假冒”商品一般不能提供正常的經營詳細地址,如果存疑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核實商家信息,如存在異常需留心。例如:疫情期間有不法分子未經授權使用京東品牌標示、冒用京東工作人員身份開展銷售活動。經核實,京東表示從未采取此形式進行營銷推廣,更不會要求消費者添加客服個人微信要求購買商品或溝通咨詢。請廣大消費者注意鑒別,謹防上當受騙。
經營者需依法經營講誠信。開展廣告宣傳和經營活動,特別是利用微信等自媒體渠道宣傳銷售商品,要依據《廣告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履行廣告發布者、商品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湖北省廣告監測中心在日常監測過程中,將把微信等自媒體廣告納入重點監測,一旦發現違法線索將立即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立案查處,廣告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消費者享受網購便利多留心。一是要養成理性健康的網絡購物消費習慣,不合理的紅包、低價、免費等優惠回饋多警醒,微信群里不可信的鏈接請不點擊、不轉發;二是選擇誠信電商平臺進行網購有保障,進行網絡購物時宜選擇資質齊全、信用良好的電商平臺,購物體驗好,商品服務質量更有保障;三是對商家存疑可核實或者舉報。如存在異常或發現經營者虛假宣傳行為,請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案件線索并進行舉報;四是保留相關的購物憑證或記錄,發生爭議及時維權。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商品和服務,一旦發生了消費爭議可以向電商平臺客服進行溝通協商解決,也可以向轄區消費者組織、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咨詢,及時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禹靜 記者 吳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