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保健食品行業虛假廣告宣傳等不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和健康,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又一次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不到7個半月時間內,市場監管總局3次公開征求意見,顯示出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廣告管理的高度重視。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沒有經過審查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不可以發布。
為避免廣告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征求意見稿指出,保健食品、藥品等廣告不得含有宣稱“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含有疾病防治功能、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等9項內容。上述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醒目標注以下5項內容: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記者 李銳)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寧波銀行申請元宇宙商標 是
建設初心不動搖——圣軒草業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