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通報顯示錦州銀行大連分行和徽商銀行合肥天鵝湖支行違規辦理貿易融資案,共處罰款92.98萬元人民幣。
2015年9月至10月,錦州銀行大連分行憑其他企業的海關報告單為某企業違規辦理貿易融資業務,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沒款52.98萬元人民幣。
2016年9月至11月,徽商銀行合肥天鵝湖支行在企業重復使用海關報關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貿易融資業務,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款40萬元人民幣。
今年2月,外匯管理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指出保持對外匯違法違規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維護健康有序的外匯市場秩序。對于今后一段時期,國家外匯管理局強調保持執法標準跨周期的穩定性、一致性和可預測性,嚴厲打擊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見習記者 趙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