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召開中小銀行及保險公司培訓座談會,聚焦公司治理。
從過往實踐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是商業銀行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根基和保障。上證報記者梳理了兩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實踐、經驗和思考。
招商銀行成立至今31年,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是其發展較穩、較快的重要體制因素。該行的經驗之一是“董事會領導”和“行長負責制”良性互動。
從董事會的層面,董事會對管理層充分信任,授權開展銀行日常經營管理,30多年來招行管理層始終具有日常經營自主權,充分保持市場化活力。但這并不意味著董事會可以做“甩手掌柜”,董事會主要著眼于宏觀性、基礎性、長遠性問題。就招行而言,董事會重點是抓好戰略引領,風險管控和激勵約束,分別解決“往哪走、走得穩以及怎么走”的問題。
從管理層的角度,“行長負責制”有兩層含義:一是敬業、擔當,對事業負責,對股東負責;二是合規、不越權,建立完善的逐層議事和授權體系,重大事項及時向董事會匯報溝通。
“行長負責制”不代表沒有監督,必須切實發揮監事會在監督方面的硬約束作用。招行監事會在傳統監督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手段,通過與審計、風險、合規等銀行專業部門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檢查協同、系統對接的“大監督”格局。
值得指出的是,招行不是股東領導,尤其不是大股東領導下的“行長負責制”。股東通過選舉產生董事會行使權力,不能隨意干預銀行正常經營,不能亂越位、胡作為。同時,股東也要做到不缺位。招行董事會和管理層每年定期就經營情況進行路演,就重大事項及時公告,就超出權限的重大決策事項通過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充分保障股東的權利。
平安銀行則是受益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典型代表。該行的前身是深圳發展銀行,先后經歷了國有相對控股、外資相對控股和平安集團控股等三個階段,曾面臨股權結構分散、約束和制衡機制不足、外資股東無法補充資本等重大困境。直到2010年,平安集團控股并完成兩行整合,該行的公司治理才進入了良性發展的新階段。
概括起來,平安銀行的公司治理機制和各項工作,圍繞“三遵守”、“五會各司其職”和“股東三不”這三大原則展開,這是平安銀行公司治理機制不斷健全、支持戰略轉型和業務發展的基石。
其中五會指黨委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執委會,“股東三不”是指大股東平安集團“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不缺位”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積極履行股東責任,支持銀行補充資本,平安集團近年來先后5次注入資本近400億元;二是推動銀行零售戰略轉型,從客戶資源、科技平臺、綜合金融協同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三是在銀行戰略方向上與監管導向保持高度一致;四是支持銀行全面管控風險。
“不錯位”體現在集團有所為、有所不為。平安集團作為一家控股集團,不經營子公司的任何具體業務,定位非常明確:一是戰略方向盤;二是經營紅綠燈;三是業務加油站。通過這樣的定位,集團在與銀行的關系上,可以做到“不錯位”。
“不越位”體現在集團不干預銀行具體經營。平安集團以股權為紐帶,通過在銀行董事會派駐的董事發表意見,不直接干預銀行經營管理,確保集團在履職履約、支持銀行發展的同時“不越位”。
同時,平安銀行管理層實行“執委會”制度,按專業分工下設七大專業委員會,實施專業化的集體決策,杜絕了“拍腦袋”和“一言堂”。
公司治理決定著銀行運行的基本架構和激勵約束的有機平衡,是銀行深化改革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石。作為經營風險的行業,銀行必須接受嚴格的外部監管,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通過內部約束配合監管要求,構建兩道防線。銀監會剛剛出臺《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完善了股東、銀行、監管“三位一體”的穿透監管框架。
據悉,招商銀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探索更好地把黨的領導嵌入公司治理之中,將做好三個融合:一是程序融合,將黨委研究作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二是人才融合,堅持黨的領導和市場化人才選聘有機結合;三是治理融合,把黨的正確領導最終體現在銀行做強做優做大上來。
平安銀行則將在銀保監會的領導下,抓好公司治理的“牛鼻子”,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在服務實體經濟、嚴守風險底線的同時,實現自身的順利轉型和穩健發展。(記者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