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偽造外教證書案昨日宣判
給外教買假證 幼兒園主管獲刑
兩被告當庭表示認罪。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為了讓兩名學歷不夠的外國人在幼兒園擔任外教,通州一私立幼兒園負責人夏某花錢向王某買了兩份虛假學歷證書等資料,但在辦理任職申請時,被相關部門當場截獲。4月9日,通州法院審結此案,法院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判處夏某、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訴。據了解,這是北京市首例偽造外教證書案。目前,兩名外國人都已經各自回國,所在幼兒園也已完成整改。
主管為外教買假學歷認證書
今年32歲的夏某曾有過海外留學經歷。2012年,夏某來北京打工,案發時擔任通州一家高檔幼兒園的行政主管,負責外教的招聘工作。王某則是專門辦理外教業務的中介人員。
2017年年初,夏某想要招收兩名外國人在幼兒園擔任外教,但這兩名外國人不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夏某為了辦理兩名外國人的國內任職申請,便以16600元的價格委托王某為兩名外教分別制作虛假學歷證書等資料,并貼上偽造的我國相應駐外國大使館的認證書兩份,后夏某指使員工持其中一人資料辦理任職申請時,被相關部門當場截獲。經外交部認定,截獲的(2017)塞領認字第某號認證書系偽造。2017年8月23日、28日,王某和夏某相繼被民警抓獲。
男子網上購買假章制作假材料
據夏某供述,2016年年初,塞爾維亞人布萊恩通過外教中介到幼兒園應聘,但他的中國簽證當時快到期了,也沒有英文大學的學歷及認證,無法辦理中國的工作簽證。按規定,不能在幼兒園合法工作。
后來,夏某得知中介王某可以代辦申請中國工作簽證,便讓王某給布萊恩辦理了假證,后來又給另外一個烏克蘭籍的外國人辦理了申請,但因為布萊恩的申請被外專局拒絕,因此第二個外國人的申請就沒有再辦理。
王某則供述稱,當時兩名外國人都沒有申請中國工作簽證所需的學歷資格。在他表示可以花3500元錢辦理假學歷證明和假的中國大使館認證后,夏某就把兩名外國人的相關資料給了他。拿到資料后,他發現塞爾維亞籍外教布萊恩的無犯罪證明材料是真實的,于是就模仿了這個證明材料上的印章圖案,從網上找人制作了四五個假章,然后模仿無犯罪證明上的內容打印了學歷證明材料,最后又蓋上假章。
所在幼兒園已完成整改
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庭審中,夏某和王某均表示,因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觸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夏某說,在事發后,他所在的幼兒園已經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所有不符合規定的外教都辭退了,整改已經完成。”夏某說。
法院經過審理,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判處夏某、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訴。
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 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
為規范外教行業,2014年9月,北京市教委等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外籍人員聘用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請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證件的外籍教師,在學前幼教機構、中小學、國際學校以及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都應當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從事語言教學的外教,如果沒有教師資格證書,也應取得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書等。
此外,外籍人員要來京工作,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年齡在18到60周歲;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關工作經歷,除語言教師外,外籍教師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