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2點,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資產負債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監管規則”)有關情況。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副主任賈飆介紹了監管規則出臺的背景。
他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業務產品創新加快,保險業在資產端與負債端的業務結構和風險特征出現了新情況、新變化。一方面,復雜利率環境和市場競爭加劇,導致投資收益波動加大與負債成本剛性的矛盾突出,保險業資產負債匹配難度增加。
另一方面,我國保險市場發展還不成熟,特別是部分保險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結構,采取激進經營、激進投資的策略,導致業務快進快出、風險敞口過大以及流動性問題。
金融理論和實踐證明,資產負債管理是金融機構可持續經營的基礎,適度的錯配可以帶來一定的收益,但過度錯配、長期錯配,將給金融機構經營帶來極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是倒閉或破產。如何正確引導保險公司評估資產負債錯配程度,樹立穩健審慎的管理文化,進一步加強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是保險業審慎監管的題中應有之義。
賈飆表示,從現有監管體系來看,保監會成立了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委員會,盡管在監管實踐中不斷強化資產負債管理,比如通過償付能力約束改善資產負債匹配狀況,負債端和資產端出臺的相關監管規定也體現了引導公司資產負債相匹配的意圖,但是整體上制度較為零散,沒有形成有效的制度體系,資產負債管理硬約束的目標尚未達成。
因此,建立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是基于我國保險市場環境和發展階段特征的一種現實選擇。(記者 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