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李寧認為,我國間接稅占全部稅收收入比重過大的特點,使得財政收入受制于價格起伏。要實現宏觀稅負穩定的目標,需要降低間接稅、提高直接稅比例,并做好完善征管制度等配套工作。
14日,財政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一季度財政收支情況。財政部國庫司司長劉祝余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一季度財政收入增長受短期增收因素影響較大,后期特別是二季度增幅可能會明顯回落,主要原因是價格對財政收入的拉動作用將趨于減弱,工業企業利潤增長可能會放緩,減稅降費政策效應將進一步顯現。(4月14日第一財經)
數據顯示,一季度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366億元,同比增長14.1%;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5917億元,同比增長21%。
受春節消費等季節性因素影響,財政收入往往在年初較高,后期逐漸走低。今年以來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PPI)和部分大宗商品價格大幅上漲,也會對收入有拉動作用。此外,1至2月我國進出口增幅較大,也帶動了相應的財政收入增幅。表現在稅收方面,數據顯示1-2月份完成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2319億元,同比增長46.4%;完成關稅433億元,同比增長37.2%。
即便如此,在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對后續財政收入并不樂觀,財政部發言人認為可能出現明顯回落。對于回落的原因,財政部給出的解釋是:一是價格可能回落,導致收入降低;二是工業企業利潤增長放緩,導致收入下降;三是減稅降費的措施進一步落實,會導致收入降低。
財政部發言人的解釋道出了一個事實,即我國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結構導致財政收入受制于商品和勞務價格的走勢。價格上漲,財政收入相應增加,價格下跌,財政收入隨之下降。
以2016年數據為例,2016年國內增值稅40712億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31.23%,消費稅10217億元,占到全部稅收收入的7.8%;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關稅完成15384億元,占到全部稅收收入的11.8%,三個環節間接稅占全部稅收收入超過五成。上述三種稅收收入都依賴對應征稅商品和勞務的價格,這給我國財政收入穩定帶來了極大的不確定性,也顯示著稅收制度改革的緊迫性。
因此,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改革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收入結構,是當前財稅體制改革首要的任務,也是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宏觀稅負穩定目標的重要舉措。具體來講,就是要降低間接稅比例,提高直接稅比例。完善征管制度,強化信息管稅模式,給低收入群體減負的同時,確保高收入群體應繳盡繳。此外,也要加大財產稅改革力度,提升稅收調節公平的力度。(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