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一沖動,凈身出戶的她現在有苦難訴
隨后,小娟三番五次到大偉的飯店哭鬧,希望能挽回這段婚姻,然而大偉已經鐵了心,說啥也不愿意。挺著大肚子的小娟雖然對自己荒唐的“假離婚”后悔至極,但毫無辦法。
2014年8月5日,小娟一紙訴狀將大偉告上法庭。小娟訴稱,2013年12月原被告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中寫有“房子、車子歸男方所有”,但其約定并沒有顯示房子的具體位置、車子的品牌及型號等,屬約定不具體、不特定化,應視為沒有約定,要求依法分割位于婚后所蓋的三間房屋及一輛轎車。
祥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在離婚時,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了一致意見,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并書寫有離婚協議書,該協議已經明確表明原告小娟放棄一切婚前、婚后財產,現小娟又以協議有關內容約定不明為由要求分割房產、汽車于法無據。遂于2014年12月18日判決駁回小娟的訴訟請求,收到判決書的小娟只能默默流淚。
隨后小娟提起上訴,目前,案件正在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