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6年會于19日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舉行。
在“財政新常態下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分論壇上,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表示,政府部門要通過“陽光化的程序”來選擇民間資本。
賈康強調,要通過陽光化的程序來談物有所值的評價,用陽光化的程序來談財政論證以及合同里的風險分擔方案。賈康說,陽光可以避免尋租和腐敗,讓盈利和回報更加透明化。
賈康認為,在PPP項目中,第一,作為合作伙伴的國有企業,與PPP項目的主管政府部門,不能存在行政隸屬關系;第二,要不存在產權紐帶關系。
對于沒有現金流的項目,賈康建議,可以通過打包整合的方式,將其變成有現金流的項目。“中國的連片開發就是很好的實踐。把產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和公共工程、基礎設施整合成一個PPP項目的話,就有可能把地方政府想做但做不成的事,變得可行”。
賈康還建議,也可通過更多金融創新手段,比如說資產證券化、產權交易平臺、股權操作等等,在民間“以接力的方式、交易的方式,不斷形成一個可持續性的過程”,把若干追求短時間回報的民間資本合在一起,就可以完成比較長時間段的PPP項目。
在同場論壇上,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埃里克·馬斯金表示,PPP無法解決所有的經濟問題,需要通過合適的激勵機制,避免腐敗的出現。
馬斯金說,PPP和傳統的采購方式是不同的。在傳統的采購中,公共部門是選取一些私營部門,來作為采購的供應商。但在PPP模式當中,建造和運營是捆綁在一起的;所以私營部門它既負責開發,也負責運營。
馬斯金認為,在國外很多營運實況里,即使是一個公益性質的政府,也不是鐵板一塊,“并不是所有的部門,都只關心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馬斯金以中國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舉例說,很多地方政府會有動機或者動力,來推進一些高成本但是很容易被看見的政績工程。因此,適當限制某些地方政府的開支,能夠幫助保證公共部門所選擇的這些項目,是成本有效的。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