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劉夏)在央視3.15點名后,餓了么近日全面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新京報記者3月19日查詢餓了么官方網站用戶服務協議發現,上面注明“因網站上訂餐、訂外賣交易平臺的特殊性,餓了么沒有義務對所有用戶的注冊資料進行事先審查。”律師指出,該條款已違反食品安全法。餓了么官方對記者回應表示,由于訂單業務量主要來自于APP,PC端用戶協議很久已不更新,信息陳舊。
根據官網服務協議內容,協議雙方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網站“餓了么”與餓了么網站用戶,這份協議同時具有合同效力。按照協議解釋,所指用戶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實體組織。分為餓了么商戶和普通用戶。
該協議對餓了么規定的義務包括:在現有技術上維護整個網站上訂餐、訂外賣交易平臺的正常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用戶在注冊使用中所遇到的與交易或注冊有關的問題及反映的情況,餓了么應及時做出回復等等。
但記者注意到,“餓了么的義務”之下一段文字顯示:“因網站上訂餐、訂外賣交易平臺的特殊性,餓了么沒有義務對所有用戶的注冊資料、所有的交易行為以及與交易有關的其他事項進行事先審查。”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對記者表示,餓了么上述條款直接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是無效的。
2015年10月1日,“史上最嚴”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明確包括外賣平臺在內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監管責任,規定平臺應對入駐的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并根據法律規定審查入駐商戶的許可證;平臺未盡審核等義務的會被處以最高20萬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甚至會被責令停業,吊銷許可證。
“按照食品安全法,餓了么平臺需對商戶資質進行審核登記,該項約定違反法律規定,是無效的條款,”趙占領還表示,平臺對于食品經營者所發布信息也應當具有審查管理義務,發現信息是假的或者產品是有問題的,也應及時制止其經營行文并匯報監管部門。
“這是不負責任,也是違背法律規定的。”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暨南大學教授溫旭表示。他還認為,餓了么不僅是一個作為平臺提供技術服務的網站,由于訂餐店鋪與餓了么簽訂合同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承擔責任。現在曝光最大的問題是,因其對衛生條件、人員把關不嚴,導致提供服務質量安全沒有保障。
據了解,央視3.15節目播出一小時內,餓了么就已下線所有涉事的八家餐廳。同時,餓了么近日成立專門工作小組,重新審核全國范圍的餐廳資質,并表示已出臺多項措施提高入網商戶質量,切實保證所有入駐店鋪都證照齊備。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