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劉某晚飯后在小區里遛彎,次日被發現墜亡在小區地下停車庫的通風井內。因認為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管理責任,未設置警示、提示標志,通風井的門未上鎖且與家門別無二致,其家人將北京新紀家園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索賠67萬余元。日前,朝陽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老人遛彎遲遲不歸
當天,劉某的老伴和兩個女兒參加了庭審。劉某的女兒說,1月17日晚6點,父親從她家吃完飯后下樓遛彎兒未歸。家人循著他平時遛彎的路線及周邊四處尋找未果。次日,家人報警。經調取小區內的監控錄像,發現當晚父親扔完垃圾后,向著地下停車庫的方向走去。這時過來一輛車,隨后一閃就見不到人影了。
起初,家人以為劉某被車撞了,但車沒有顛,也沒有踩剎車。因為是冬天,很多老人都在地庫遛彎、遛狗、跳廣場舞,但就是找不到劉某。后又查看車庫出口錄像,也未見到。
次日發現墜亡井內
再次查看監控錄像,劉某的女兒發現父親下了車庫一拐彎就不見了,后查看發現通風井的門是開著的,通風井從外觀上看像一個小屋子。“父親就躺在里面,警察趕到后確認人已經沒了。”
尸檢結果顯示,老人符合高墜死亡。事發后,劉某的家人將物業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7萬余元。原告認為,物業公司在公共場所內沒有盡到安全管理責任,沒有在危險位置設置警示、提示標志。事發時,通風井的門沒有上鎖,而且看起來和家用門沒有區別,致使劉某誤入墜亡。
被告辯稱死者有責
庭審中,原告提交了事發地的照片,證明通風井周圍無任何提示和安全警示標志,當時通風井的門也未上鎖。
物業稱,公司預見到危險的存在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以防危險發生,已經盡到監督管理的職責,因此對于劉某墜亡事件的發生并無過錯。代理人說,公司在地下車庫關鍵部位都設有警示標志,在涉案通風井門旁邊的墻壁上亦設有明確標示:“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公司也在地下車庫的多處部位做出提示:請勿在地庫內遛逛、停留或進行打牌和跳廣場舞等文體活動等。代理人稱,通風井的門也是上鎖的,只有每年6月對防排煙系統維保時,才將通風井門打開,養護后會重新鎖好,其他時段也會對此門做不定期檢查。
代理人還指出,劉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應從機動車道進入地下停車庫。他也應知通風井位置并非公共場所,不應貿然前往或逗留。劉某未遵守相關安全指示,應對其自身墜亡負有責任。“劉某已滿70歲,有可能因為視力不佳沒看清周邊情況,也有可能因為失足,不慎跌入通風井。門是上鎖的,他有可能從別處拿到鑰匙才導致墜入。”
公司員工出庭作證
當天,物業公司還找來幾名員工出庭作證。一名巡視人員說,他每天每隔一小時對地下車庫的安全進行巡視,當天未發現通風井門被打開。維修人員也表示,通風井定期維護后都會關閉鎖好。鑰匙由安保部保管。安保部的證人說,即使要打開門也需安保部的人陪同,完事后鎖門,也沒發現鎖壞。
“門不開著父親怎么進去的?他怎么能拿到鑰匙?”劉某的女兒說,事發時,通風井周邊光線很暗且有輛車遮擋視線。如果工作人員巡視到位,看到門打開就及時鎖上,父親也不會發生意外。此案未當庭宣判。庭后,法官還隨當事人勘驗了現場。再次來到父親墜亡的地方,劉某的女兒失聲痛哭。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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