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慧婕 通訊員徐丹丹 王田甜) 因為拆遷補償談不攏,兩年多來,吳某、李某的房子一直“屹立”,影響了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的施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準許江漢區人民政府對此房屋先予執行。昨天上午9點,這幢房屋終于開始拆除。
因地鐵6號線三眼橋北路站項目建設的需要,2013年10月2日,江漢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和對應的《補償方案》。吳某、李某共同擁有的位于香江新村建筑面積為287.51平方米的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圍紅線內。在簽約期內,吳某、李某沒能與房屋征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2015年4月22日,江漢區政府提出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置換兩種補償方式,由吳、李二人選擇。但二人仍舊不服,并提出要3000萬元補償。協商未果,吳某、李某向武漢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被駁回。同年10月8日,吳某、李某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武漢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和江漢區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在案件審理期間,江漢區政府申請武漢中院先予執行《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同時江漢區政府也按照法律的規定作出了書面承諾,并提供了相關的銀行賬號,有余額為2.28億元的款項做擔保。即使先予執行錯誤,被申請人要求補償3000萬元的條件也能夠滿足。
根據規劃,6號線一期工程擬定于2016年12月28日通車試運行,而該房屋所處的三眼橋北站也在一期交付使用范圍內。目前,不僅該處施工一直停止,而且由于施工場地不足,還影響到三眼橋北路東端頭約50米的范圍內無法施工,而這塊片區計劃2016年3月底就要貫通,該處已然無法按期完工。據介紹,施工方每停工一天,國家經濟損失就高達數十萬元,市委市政府對市民年底通車的承諾也快變成泡影,周邊老百姓的出行受到極大困擾。
法院還查明,涉案樓房地處香港路由西向東的單向兩車道馬路,由于未能拆除,造成交通便道極其狹窄,最窄處僅6.5米,周圍居民怨聲載道。由于無法徹底清除建筑渣土,部分斷裂的鋼筋、水泥塊搖搖欲墜,經過該路段的車輛和行人緊貼著危房走,安全隱患極大。
經武漢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并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2016年2月25日,武漢中院作出行政裁定,準許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先予執行被訴行政行為,并由江漢區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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