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快訊(記者 唐李晗 編輯 吳潔)郭某夫婦在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某寫字樓內,注冊投資公司虛構投資炒外匯,詐騙多人2180萬余元。后經該公司會計報案,兩人被抓獲。今天上午,《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郭某、劉某夫婦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0年,郭某在昌平區先后注冊北京某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及北京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
2012年,郭某與劉某結婚,劉某也參與到公司的經營活動中。
該公司主要以投資外匯名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并陸續在天津、長春、哈爾濱、臨汾、阜新等地成立分公司,按照投資期限設定不同的回報率,投資一年回報率為13%,半年10%,三個月7.88%,到期后可以續存,可以提現。
公司成立之初,基本按照合同約定將高額收益回報給客戶,正因為如此,多數投資者在期滿將利息取現后,繼續將本金投資以期獲取高額固定收益。
2014年開始,公司已經無力再向客戶支付收益,但仍以投資名義吸引社會資金。
2015年6月,郭某、劉某兩人將北京公司所有賬目銷毀后逃往四川成都隱居,同年12月被抓歸案。
經調查,2014年6月至今,包括北京、天津、哈爾濱、長春等分公司的投資者共計損失2330萬余元未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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