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記者蔣璇)12日下午,一名7歲小女孩因貪玩離家迷了路,民警通知家人,其母卻拒絕將孩子領回,聲稱“不要了”,留給民警當女兒。經過南門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勸解,3個小時后,孩子的母親才終于答應來將孩子接回家。
下午3點多,一個扎著馬尾辮,身穿粉色小棉襖的小女孩一直在民族路上徘徊。在附近開店的劉先生見狀,猜測孩子迷了路,便上前詢問,果不其然,他趕緊報了警。
民警詢問得知,女孩名叫樂樂(化名),今年7歲,因為家里沒人,她覺得無聊便獨自跑到街上轉悠,結果走得太遠,找不到回家的路。“我給媽媽打電話,她說這次不管我了,讓我自己一個人想辦法。”樂樂說著,眼淚唰地掉了下來。
根據樂樂提供的手機號,民警撥了過去,接聽的是一名中年女子。女子稱自己姓侯,的確是樂樂的母親。聽完民警的情況說明,侯女士表示不會來接孩子回家,而且態度十分堅決。“我現在在外辦事,家里沒人,你們送回去也沒用,這孩子我管不了,就留給你們做女兒吧。”沒等民警繼續說話,侯女士就將電話掛斷。民警再次撥過去,電話已無法接通。無奈之下,民警只好將樂樂暫時留在派出所里。
1小時,2小時……天色漸漸變黑,樂樂變得不安起來,不停地詢問媽媽什么時候來接自己。為了安撫樂樂的情緒,民警給她買來飲料和晚餐,并在一旁陪著她聊天。期間,民警多次撥打侯女士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晚上6點多,電話終于接通,民警耐心地勸解了半個多小時,侯女士才終于松口答應來接孩子。
“要不是你們一直給我打電話,我是真的不想要這個女兒。”來到派出所后,侯女士告訴民警,她平常工作比較忙,沒法時時刻刻盯著孩子,樂樂又很調皮,總是趁著她不注意一個人到處亂跑,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發生。
“連續三個星期了,每個周末她都要給我玩一次走失。上上周一個人騎著小單車跑到寧遠橋,上周又跑到了陽橋,亂跑后找不到回家的路就給我打電話,讓我接她回家,我都快被她搞崩潰了。”侯女士說,每次接回樂樂,她總是給孩子講道理,但是收效甚微,樂樂依舊我行我素。“這次我是鐵了心要給孩子一個教訓,本來不打算來接她,讓她在這呆一晚,才能真正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民警了解情況后,先讓樂樂向母親道歉,然后對侯女士進行批評教育,告誡她不能用“不要孩子”這樣簡單粗暴的方式教育孩子,同時提醒她要看管好孩子,不要等出了事才后悔。向民警道謝后,母女倆一同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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