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家住朝陽區新紀家園小區的劉先生出門扔垃圾后失蹤,次日晚,家人發現其在該小區地庫一通風井內墜亡。因指該小區北京新紀家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盡到安全管理責任,劉先生的老伴兒馬女士及兩個女兒將新紀家園物業訴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67萬余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劉先生的二女兒劉女士訴稱,今年1月17日晚上6點18分,老人出門扔垃圾,很晚沒有回家。家人四處尋找,至次日警方立案后,物業公司才允許查看監控,發現老人倒垃圾進入地庫后再沒出來。
原被告雙方對老人的死因有很大爭議。原告認為,事發現場是地庫內的通風井。通風井的門開著,昏暗且無警示標志。物業對此管理不善,才造成老人誤入通風井墜亡。
被告則辯稱老人墜亡是其個人原因,地下車庫貼有提示,燈光也不暗,“老人70多歲了,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墜入通風井也許是因為視力不佳,也許是鞋底滑了。”
為證明通風井的門是鎖著的,物業公司3名工作人員先后出庭作證。安保主管王先生稱,其一人掌管著通風井的鑰匙。即便工程部有人檢查,也要其配合開門、鎖門,所以門應是鎖著的;園區巡視高先生稱,事發當天晚上6點15分,其還按照巡視路線,對地庫車輛及安全進行巡視,并未發現門被打開。至于門上鎖了,老人又如何墜亡,物業辦公室主任張女士稱“不知道”。
原告對物業工作人員的證詞表示質疑。
據當晚的監控錄像顯示,1月17日晚上6點18分18秒,劉先生的身影在監控里閃了一下,便消失了。見此情景,馬女士和兩個女兒忍不住哭了起來。
鑒于原被告雙方對事發現場燈光、通風井門是否上鎖、現場是否張貼警示信息等爭議較大,該案主審法官凌輝宣布休庭,并到事發現場進行了勘查。
監控顯示劉先生是在地庫入口消失,凌輝順著該通道進入地庫,并在物業工作人員帶領下,來到通風井門口。
應法官要求,同到現場的安保主管掏出鑰匙,擰開一扇淺色的門。門被拉開后,借著手電筒的光,記者發現門下是一口方形深井,深約數米;向上看,外面有光,井壁上還裝有攀爬的鐵腳蹬。
在通風井的大門上,釘著一塊白藍條銘牌,“通風井”3個大字下是“機房重地請勿擅入”8個小字。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回答法官問話稱,該提示是事發后釘上去的。馬先生兩個女兒見狀,突然放聲大哭,凌輝也忍不住抹起眼淚。
對于現場勘察結果,凌輝表示,因涉及案情,尚不方便表態。鑒于雙方都有調解意愿,他將進一步調解此案,若調解不成,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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