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就好像節氣的循環一樣,旅游新聞本身也像是陳年頑疾,例如最近哈爾濱“天價魚”事件的持續發酵,還有治不了的非法“北京一日游”。前者讓人想到了青島38元一只大蝦,后者,就是北京旅游的牛皮癬,每年都不止復發一回。問題還是那些老問題,不斷重復。
天價魚與哈爾濱,38元大蝦與青島,旅游業的打擊面和涵蓋面一樣寬闊,哈爾濱“天價魚”事件最新進展是,專項調查組做出對涉事店主罰款50萬元等處罰決定,并對該哈爾濱市松北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派出所等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啟動問責程序。
在這個事件中,旅游主管部門的地位是很尷尬的,沒有出來說話,因為這個飯店不在旅游區,而當地人大多知道其中的貓膩都不會去,就是坑外地人的飯館。但是你又不能說,這不是屬于“旅游”的問題,這就是一個江蘇常州人去東北旅游的體驗,這事嚴重損害了哈爾濱的城市形象。
旅游業的打擊面就是這樣:沒有人記住天價飯館的名字,但是卻自動鏈接了哈爾濱這座城市,也可以歸為最近提出的所謂“全域旅游”的范疇。
有行業人士分析,隨著旅游市場的快速成長,部分旅游企業以低價為武器搶掠市場,帶動行業陷入價格戰的泥沼,必然導致服務質量降低、旅游商業模式畸形化。對此,北京聯合大學旅游管理學院副院長張凌云認為,價格競爭并不會必然導致服務質量降低,價格競爭本來就是企業促銷的市場手段,充分良性的價格競爭是旅游市場發展的趨勢。
張凌云稱,“天價魚”事件,和38元大蝦事件一樣,可以看出旅游市場的管理涉及旅游、工商、公安、發改委等多個政府部門,缺失旅游市場監管的責任主體,也難以形成有效的協同監管機制。我們正在進入散客化旅游時代,團隊游時代的旅游體驗質量可以通過節點的管控來加以控制和保障,而散客化時代由于游客的行動空間的分散性,極大地加大了旅游體驗質量的保障難度。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學院院長厲新建稱,散客化發展潮流所推動的全域化旅游發展,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體制的及時調整與創新,一方面旅游領域的政府主導應該更多地突出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另一方面,則需要及時調整旅游行政管理體制的規格,以強化對公共資源的調控能力,通過資源協調、服務對接等具體措施來保證全域旅游理念的落地。
面對這次公共事件,黑龍江省旅游局的態度倒是非常誠懇。認為從2015年2月-2016年2月,黑龍江旅游爆發出“天價魚”、“天價炕”、“導游打人”、“大巴側翻”、“5A景區被警告”、“黑車宰客”等多起輿論危機,反映出黑龍江省旅游的種種問題。
在回復新京報記者關于黑龍江省旅游問題時,給出了如下回復:
1、不合理高價
“天價魚”、“天價炕”等事件有明顯的宰客嫌疑,部分不良企業存在“十月磨刀,兩月宰客”的心態,虛抬旅游旺季的住宿、餐飲價格超過合理區間。
2、不合理低價
黑龍江冬季旅游市場負團費現象死灰復燃,如某些地接社以負1000-1700元接團,嚴重擾亂了旅游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團隊業務的畸形發展。
3、變相強制自費
團隊旅游普遍存在高價自費項目,如300元的馬拉爬犁等,使用勸導、夸大宣傳甚至冷暴力等手段變相強制游客消費。
4、旅游服務粗放
黑車宰客、暴力導游等事件屢有發生,少數導游、司機等旅游從業者素質較差,對消費者不尊重,出言不遜,甚至使用暴力,對游客造成人身傷害。
5、非法帶客回扣
某些餐飲、購物場所,與導游、司機等個人達成協議,由導游、司機輸送游客以換取高額回扣,涉嫌商業賄賂和不正當競爭。
張凌云認為,每次黃金周期間,各種旅游問題就會被媒體聚焦,這反映出以非常態的手段來對待常態出現的旅游問題。“天價魚”事件很可能發生在另外一個城市,任何一個時段,應該本著“抓住核心矛盾,搭建監管同盟,開展集中整治”的原則,建議由政府牽頭,旅游、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建立監管聯合體。
1、設立政府指導價格
針對部分較為普遍且嚴重擾亂市場的旅游項目進行政府干預,建議由發改委和旅游局牽頭,出臺政府統一指導價,如冬季的馬拉爬犁、雪地摩托等。
2、嚴肅查處負團費
查處一批負團費旅行社,建議由旅游局和工商局牽頭,對情節嚴重的予以重罰,對剛剛抬頭的負團費市場形成威懾。
3、嚴肅整頓餐飲市場
類似“北岸野生漁村”這樣通過導游、司機帶客經營高價餐飲的不止一家,已形成了較為牢固的利益鏈條。建議由工商局牽頭,對違規經營的餐飲場所進行嚴厲整頓,堅決取締導游領隊“帶客回扣”的經營模式,一經發現予以停業整頓處理。
(類似北京非法一日游,核心在于解決購物店的問題,而購物店又不在旅游局監管范圍內,旅游局卻常以黑導游和黑旅行社為切入點整頓非法一日游,舍本逐末)
4、對導游管理實施一票否決制
嚴格約束導游的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由旅游局牽頭,對帶客回扣等行為一經發現暫停導游證一年,對游客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吊銷導游證。
5、探索建立黑龍江“旅游警察”
建議探索依托省公安廳建立黑龍江旅游警察大隊的可行性。(記者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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