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沙璐)3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根據今日起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規程》增加了幼兒園應當進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發現家暴情況及時報案的規定。
據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介紹,本次主要對立德樹人、安全管理等5方面進行了修訂。落實《規程》的重心在幼兒園。《規程》下發后,幼兒園要對照《規程》的要求,對幼兒園管理的各個方面、各項環節進行逐項檢查,對自身管理的薄弱環節,進行全方位整改。
發現家暴情況及時報案
對于之前有媒體報道幼兒遭受家暴的情況,《規程》中也做出了相關規定。
據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介紹,這次更加注重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銜接。比如根據新頒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兒園應當進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發現家暴情況及時報案的規定。
根據《規程》要求,幼兒園應當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不得提前教授小學內容
面對升學壓力,一些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對此,《規程》要求幼兒園和小學應當密切聯系,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
規定包括,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在安全管理方面,《規程》中專設“幼兒園的安全”一章,明確要求幼兒園要建立健全設備設施、食品藥品以及與幼兒活動相關的各項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
此外,《規程》還強化了家長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家長委員會應參與幼兒園重要決策和事關幼兒切身利益事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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