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內僅第一棟樓蓋出地面4層
記者房琳通訊員閭斌文圖
核心提示|連日來,靈寶市多名市民向大河報反映,在該市名為“龍?;▓@”的樓盤購房后,原本開發商承諾今年竣工交房的小區,除了一棟樓蓋了4層,其余的剛起了地基就停工半年多至今,售樓部被砸,人去樓空。大河報記者前往調查發現,該樓盤在售樓前未取得法律規定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連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也沒有,且房屋的建筑施工方也是無建筑資質的個人。
投訴:承諾今年竣工的房子卻早早停工
1月18日,一名業主彭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1月他在靈寶市弘農路北段西側的“龍?;▓@”小區買了一套116多平米的房子,借錢首付了13萬元。開發商承諾,項目于2016年8月份竣工,12月份業主便可拿到鑰匙。
第一次買房的彭先生,對此格外上心,沒事便會去工地上看看。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在去年6月該工地突然停工后,一直未開工,隨后售樓部也被砸,人去樓空。
另一名業主郭先生告訴記者,和他們一樣的購房戶共有近60戶,前期繳款共500多萬元,“誰承想就這樣不翼而飛了?!?/p>
當天,郭先生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靈寶市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其甲方(銷售方)顯示為:洛陽居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龍福花園項目部,而甲方(簽章)則為:靈寶市龍福花園合同專用章。但在甲方應提供的證明文件處,只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沒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按照法律規定,開發商銷售商品房前,以上“五證”是前提條件。
調查:兩開發商中一家把項目私自轉給個人
當天,大河報記者隨彭先生到項目工地看到,偌大的工地大門緊閉,里面只有一名看守人員。原本規劃的3棟住宅樓,目前僅有第一棟樓蓋出地面4層,其余只打了地基。工地對面的銷售部也是大門緊鎖,門上的裝飾脫落。附近居民講,該售樓部被砸,具體原因不清楚。
在工地的標牌上記者看到,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為洛陽居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楊新剛。
幾經輾轉,大河報記者終于聯系到了楊新剛。楊新剛告訴記者,該項目其實是洛陽居業房地產與河南省新成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合開發的項目,而他并不屬于該兩家公司的任何一家,而是第三方個人。
“經朋友介紹,新成悅房地產將該項目獨立授權給我,簽了轉讓協議。”楊新剛說,此事洛陽居業房地產并不知情。洛陽居業發現后便不同意,也拒不承認“龍?;▓@”為其開發項目,拒絕承認近60戶的購房戶協議及購房款,項目因此一時停工。楊新剛也承認,在售房時并沒有拿到預售證。
之后記者幾經查詢電話,試圖聯系洛陽居業房地產與新成悅房地產負責人了解情況,但一直不能聯系上,無法對上述說法予以核實。
質疑:“帶病”樓盤賣了數月,監管部門才知情?
大河報記者聯系到靈寶市房管局市場科科長王某。對方告訴記者,因“龍福花園”小區不符合條件,并沒拿到預售證,且其接到群眾舉報后,已前去查看并責令整改,誰知之后便發生停工的事兒。“現在,我們已對他們的違規銷售行為立案查處。”
同時,靈寶市住建局法宣科一王姓科長也表示,除了預售證外,當時該項目也沒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我們曾在2015年四五月份對其進行處罰,責令停工。”目前該局正在積極聯系涉事的兩家房地產公司處理,而業主可按照相關程序對兩家房地產商進行起訴,住建局也將給予法律援助。
對于上述兩家監管部門的做法,業主們紛紛提出質疑。
業主稱,這個沒有施工許可證和預售證的樓盤,從2015年1月起甚至更早就開始售房,而數月后靈寶市房管局和住建局才知情查處,作為監管部門反應為何如此遲鈍?只有群眾舉報才知情,偌大的樓盤和小區,不能主動監管嗎?
2月24日,大河報記者也再次聯系到彭先生等人。對方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走司法途徑對兩家房地產商進行起訴,但時隔這么久,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任何回復。
評說
聯合開發需警惕合作中的風險
“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上允許聯合開發,但需要至少一個有房地產的相關資質?!焙幽锨獑柭蓭熓聞账魅瘟_新建告訴大河報記者,在聯合開發的項目中,選擇建筑承包商時,應由當初以其名義拿下該項目的房地產單位選擇,或在合作雙方共同知道的情況下,經過招投標程序選擇。但投標人應具有相應的建筑資質等,若完全轉給個人是有問題的。
采訪中,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房地產聯合開發可以降低成本,分擔資金壓力,漸成趨勢,但在合作中可能發生的變故也容易帶來風險和法律糾紛,因此合作開發的單位務必履行嚴格規范的法律程序,而相關部門也需加強監測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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