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婦幼保健站職工,為了牟利,將《出生醫學證明》賣往外地,獲利數十萬元。近日,華商報記者獲悉,該職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與其合謀的江蘇一社區服務站站長獲刑5年。
王某是西安市未央區婦幼保健站工作人員,渠某是江蘇徐州某社區服務站站長。未央區法院審理查明,王某在婦幼保健站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的申領、補辦和保管工作。2010年6月左右,王某與渠某通過補辦《出生醫學證明》認識后,二人為牟利,預謀由王某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以每份2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渠某,渠某再加價向社會上倒賣。自2010年至2014年3月,王某將從西安市婦幼保健院領回的《出生醫學證明》中的2500余份,采取不登記、不入庫的手段賣給渠某,獲利37.95萬元。2014年4月左右,王某經渠某介紹與梁某(另案處理)認識,后將500份《出生醫學證明》賣給梁某,獲利10萬元。贓款已全部揮霍。
2014年4月15日,西安市未央區婦幼保健站發現《出生醫學證明》被倒賣后隨即報案,王某見事已敗露,潛逃外地。同年7月15日,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數日后,渠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未央區法院認為,王某、渠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相互勾結倒賣大量的國家機關證件,情節嚴重,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華商報記者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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