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河南省夏邑縣公安局對外公布了這起謊報警情案件。2月20日9時50分,夏邑縣公安局李集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王某在李集鎮梁莊村頭被3名男子搶走現金4萬元。
光天化日之下4萬元現金被搶,此案立即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
夏邑縣公安局領導及刑警等相關警種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調查訪問。據受害人王某介紹,當天早上他騎自行車趕到縣城一金融網點取出4萬元現金,在將錢裝進上衣兜內后騎車返家。當途經李集鎮梁莊村頭時,被三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截住去路,其中兩名男子將其衣兜扯爛后搶走全部現金。對于3名男子的體貌特征,王某稱因為緊張記不清了。
辦案民警隨后調取監控仔細查看,但并沒有在王某所描述的路線上發現其身影。結合王某所敘述的行走路線、時間節點,民警發現王某述說案情經過中有破綻,判定出王某現金被搶的警情有很多疑點。后經警方耐心做其工作,王某向民警承認了自己謊報警情的事實。
據介紹,原來,王某一親戚想借其4萬元現金,因王某不想借錢但又怕拒絕親戚而傷了顏面,于是就將自己的上衣兜撕爛,報警謊稱取來的4萬元現金被搶,想以此達到不借錢的目的。
最后,王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處500元罰款。
警方提醒稱,報警時一定要如實客觀陳述情況,不得虛報、謊報,夸大事實。當事人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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