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證券法》修訂工作將繼續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中,今年3月份全國人大公布的立法工作規劃將就證券法修訂作出安排。
自《證券法》修訂工作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以來,去年4月中下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一讀審議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提請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該修訂草案明確了股票發行注冊制,確定了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法律規則,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購制度,同時,專章規定了投資者保護制度,尊重了證券行業的自治與創新,突出了監管者的簡政放權,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監管合作機制,提高了失信懲戒力度。
當市場期待一讀之后的公開征求意見稿時,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蕩,讓立法前景變得不再明朗。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修法內容多、變動大,修訂草案中的細節,市場反應較為敏感,內部需多次探討予以確定,再加之股市的異常波動后要更多研究經驗教訓,《證券法》的修訂安排向后推遲。
“同時,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措施正在推進當中,不排除將會推出一些有關于資本市場改革路徑的頂層設計,一些創新改革需摸著石頭過河,這對《證券法》的修訂和調研進程也有所影響。”該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年初推出后又被暫停實施的熔斷機制讓立法機關和相關部門認識到,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立法細節需非常慎重,以確保改革路徑更符合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多重因素作用下,截至目前,《證券法》修訂草案未公開征求意見,更未被安排二讀。
按照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保障改革、推進改革的原則,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用授權的形式,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要求,調整適用現行《證券法》關于股票核準制的規定,對注冊制改革的具體制度作出專門安排,讓注冊制改革具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根據安排,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出臺相應的文件;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此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目前,證監會相關規章規則的起草工作正有序進行,待各方面條件成熟后,將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按照慣例,法律修訂需經過三讀通過后正式發布實施,在一讀和二讀之間會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一般來講,修訂草案的意見征求時間是一個月。(記者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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