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監管函、關注函、問詢函“滿天飛”已成A股市場的一道“風景”,或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事項,或因為資產重組,不一而足。但勁勝精密收到的一份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則涉及其高轉增預案。
日前勁勝精密公告稱,控股股東勁輝國際提議2015年度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30股,勁輝國際及其實際控制人王九全承諾,將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該預案時投贊成票。上市公司欲實施高轉增方案,這在當前的市場中原本很平常。不過,公告顯示,控股股東存在“搭車”減持的可能。
去年前三季度,勁勝精密虧損超過2億元,2015年度凈利潤亦預虧。也就是說,一家2015年度業績巨虧的上市公司,竟然也來高送轉。如果公告中沒有控股股東欲“搭車”減持的“尾巴”,或許不會引起市場的爭議與監管部門的關注。上市公司高轉增的理由都很充分,回報全體股東,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但實際上分享成果的可能只是大股東。上市公司的“搭車”減持行為,因為有高轉增刺激股價上漲,背后明顯存在利用其它方式操縱股價的嫌疑;另一方面,由于相關股東或“搭車”減持股份,個中也存在借助市場向自身實施利益輸送的嫌疑,這同樣涉嫌違規。
此次雖然深交所下發了關注函,但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海潤光伏的故事已經作出了最好的詮釋。
為規范大股東與董監高的減持行為,雖然證監會出臺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筆者以為還需要制定更多的“剛性”細則。比如,監管部門可規定在利潤分配方案提議日至實施后的三個月內(如果遇到停牌,時間順延),應禁止大股東與董監高減持股份。
目前A股市場的相關制度建設,“剛性”不足而“柔性”有余。這導致上市公司肆無忌憚違規的現象不斷出現。而其疊加的結果,則是逐漸吞噬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因此,無論是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還是市場發展的角度,制度建設上我們都需要更多的“剛性”。(曹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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