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9日電題:評論:以法治剛性保障公民休假權利
新華社記者張紫赟、潘強
每逢假日,百姓既盼旅游散心,卻又怕出門,“堵得慌”“漲價潮”……事事煩心。若要改變集中出行引發的“假日病”,必須優化公民的休假時間,加快探索更合理的假日制度安排,以法治剛性保障公民休假權利。
旅游景區集中爆棚,既有我國人多的國情因素,還有公民難休的假期因素。由于帶薪休假難落實,迫使不少公眾把長途旅游挪至國慶與春節黃金周這兩個長假,一時間,旅游人數井噴式增長,旅游市場因供需嚴重失衡,產生擁堵、價格飛漲等諸多問題。這不僅讓集中出游的人們旅游體驗大打折扣,也因擁擠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
我國雖然對帶薪年休假制度作了相關要求,但在現實中落實難,究其原因在于監管不力與執法不嚴。按照條例要求,地方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有責任主動監督檢查,但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缺少明確的約束機制與處罰機制,不少地方的監管工作流于形式,往往是職工投訴一起處理一起,能將處罰“落地”的更少。
保障公民休假權利,最迫切的便是以法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既要完善現有的帶薪休假法律法規,彌補制度缺口,也要探索建立定期公示與披露制度等,以強有力的監管、執行力度,打消一些用人單位的僥幸心理。長期來看,還需增加地方政府與公民個人安排假日的自主權和靈活性,形成更加科學的公民休閑權利體系。
公民休假權利的實現程度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有一句名言說,“能否聰明地用閑是對文明的最終考驗”。隨著經濟生活水平提高,越來越多國人有了“說走就走”“看看世界”的沖動,愿更多的帶薪休假權利能從一紙規定變成群眾能夠享有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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