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半前臨時替人開出租車,一場莫名的肇事讓身為教師的唐先生成了肇事逃逸者,為此,他被刑拘26天后又取保候審1年。之后的時間里,唐先生四處向有關部門反映未果,到現在他都不明白,自己是否撞死了人?
案件回顧 女子深夜街頭被撞致死
2013年6月24日晚11時許,在商洛市區北新街天信商貿購物中心門前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在路邊被車撞死。由于是在深夜,街道上車輛并不多,現場也沒有目擊者。
“當時開出租車從那里經過,隱約感覺到路邊有一個黑色疙瘩,駛過后我就下車查看。”唐先生回憶,“當時燈光昏暗,查看后確定是一個人,當時頭朝道沿,身體朝路邊,我還過去詢問該女子情況,但她沒有反應。隨后,我撥打了120。當晚11時50分左右,巡特警趕到了事故現場,并將現場警戒起來。民警詢問了我一些情況后,留下了聯系方式。次日零時許,我駕車離開。”
事后,接車的出租車司機冀婷證實,唐先生于6月26日6時將車輛交還給他,他檢查車輛的各部件完好,車輛性能良好。事發后第二天下午,唐先生趕到商州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將事情經過詳細給民警做了陳述,民警做了筆錄。
交警隊再次做筆錄后
涉事司機被拘留
接下來的十多天,唐先生并沒有再跑出租車,他以為事情過去了。直到駕駛出租車的司機給他打電話說,車被交警扣了,跟十多天前的那起事故有關,唐先生才覺得事情麻煩了。
唐先生趕到交警隊,民警詳細地問了事情經過,做了筆錄。“當時的事故股副股長馬彥龍和我是親戚、老鄉,他把我領到辦公室,從抽屜里取出了一袋東西,說這是死者的毛發和人體組織,是從你開的出租車上提取的。”唐先生說,當時他不確定是否撞人了,因為當時根本就沒有感覺,但馬警官拿出了證據,他一時蒙了,不知道該怎么辦?
“你就承認了,我們當自首處理,我這邊還有周旋余地。”聽到馬警官這樣說,“我便承認車輛經過時顛了一下。”7月15日,唐先生被刑拘。
前后兩份事故認定書
內容有所不同
事后,商州交警大隊于7月24日出具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間為2013年6月24日23時40分,唐先生駕駛出租車沿商州區北新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天信商貿購物中心門前路段,由于疏忽大意,對路面觀察不周將躺于路南的邵某碾軋致死,后唐先生駕車逃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這份事故認定書稱,根據相關條款規定,逃逸的唐先生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這份事故認定書唐先生并不認同,向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行政復議。交警支隊復核認為:商州大隊事故認定書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責令補充偵查重新作出事故認定書。2013年12月17日,第二份事故認定書稱,按照相關條款唐先生負事故主要責任,死者邵某在機動車道內坐臥、停留,負事故次要責任。
唐先生稱,第一份事故認定書認定他為逃逸,但事發后他當時并沒有逃逸,而是及時撥打了120電話,還配合民警處理事故,怎么會變成逃逸?第二份事故認定書里雖然沒有了逃逸內容,但他認為交警在處理事故時存在問題。
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
案件被退回
就在唐先生被刑拘期間,雙方家屬私下鑒定了一份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由唐先生一方向死者一方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40萬元。根據交警出具的第二份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給唐先生理賠20多萬元。隨后,交警部門出具了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1月27日,商州交警大隊負責此案的民警稱:“事發后,我們進行了大量調查,經過查看監控視頻證實,唐先生駕駛的出租車確實從死者邵某的身體上碾壓,經過排查事發時段前后的車輛信息,以及走訪調查,形成了證據鏈指向唐先生有重大嫌疑,所以依照程序對其進行了刑事拘留。”
華商報記者查看了事發前后的監控視頻,視頻比較模糊,事發時確實有一車輛從邵某身體上碾壓過,車輛出現了晃動。1分鐘后,一男子向邵某處走來查看,隨后又退回去,很快又折身回來摸了一下邵某,打起了電話。現場男子來回出現了3次,約10分鐘后,120趕到現場將邵某抬離。
辦案民警稱,監控中的男子正是唐先生,由于事發深夜,光線并不好,現場也沒有目擊者,無法證明邵某事發前的狀況,他們在向檢察院移交案件時兩次被退回,原因是證據不足。目前案件還在補充偵辦期間,如果有了新的證據,他們便會依照程序進行。
對于辦案時間問題,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范欽表示,案件自檢察機關二次退回之日起,警方可再補充偵查一個月,之后應按程序交由檢察機關進一步處理。警方不能無限期補充偵查。
案件疑點
涉事車為何沒有剮蹭痕跡?
“肯定不是我撞死的,我沒到之前人就在那躺著呢!”唐先生稱,“即就是我撞的,為何車沒有碰撞痕跡?”對此,辦案民警解釋,如果在車速很快的情況下碾壓,痕跡不會太明顯。
民警表示,他們通過調查發現之前110曾經接到報警,邵某睡在街頭,經常撿破爛。事發后,通過十多天的調查發現,唐先生有重大嫌疑,這段時間肇事出租車正常營運,之后并沒有從出租車上提取到有關直接證據。
辦案民警是否涉嫌誘供?
“事發后不久,商州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事故股副股長馬彥龍,拿出的死者毛發和人體組織,是詐我呢。”唐先生說,當時他不確定撞人了,馬警官拿出了證據,他一時蒙了,才承認自己撞了!
對此,馬彥龍稱,“我從來沒有給唐先生拿過死者的毛發和人體組織,不可能這樣做。我和他雖是同鄉,但并不熟,也沒有說那樣的話。”商州交警大隊負責人也表示,他們辦案都是有紀律的,民警不能這樣做的,不存在誘供一說。
對話當事人
“如果是我撞的,我不回避責任”
華商報:到底是不是你撞了人?
唐先生:從主觀上說,我認為不是我撞死的。從客觀上說,我撞人了為何沒感覺。
華商報:刑拘后對你生活有什么影響?
唐先生:肯定有影響,畢竟在看守所待了快1個月,心里也有陰影。周圍人都用異樣眼光看我,說我是看守所出來的,影響了我正常的工作。
華商報:你現在最大的想法是啥?唐先生:希望案子能夠得到公平公正處理,到底我是否撞人了?如果是我,我該負多大責任我不回避,即就是判刑我也認了,但案子一直走不下去,我會向相關部門討要說法。 華商報記者 陳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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