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早在幾年前,警方便對該組織布控偵查,但由于掌握的證據不足,加之該傳銷體系宋某、謝某、王某等高層人員已經離開廣西,給案件偵破帶來極大困難,警方只能暫時按兵不動并加大證據搜集力度。
2015年,根據前期偵查掌握的線索,欽南公安分局民警終于掌握該案犯罪嫌疑人宋某等人的活動軌跡,于11月24日在貴州省某酒店內抓獲犯罪嫌疑人宋某。之后,以宋某為突破口數次遠赴貴州省偵查和布控,至12月18日,在貴州省凱里市某民宅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和王某。2016年1月14日,欽南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再次組織警力在貴州省凱里市將劉某等兩人抓獲,至此該案告破。
宋某是貴州省凱里市人,2010年初被李某騙至廣西欽州市參與“資本運作”,投資3800元申購“一份”可以賺370萬元,認購“21份”可以賺1100萬。為了賺錢,宋某瘋狂尋找目標發展下線,并將其朋友謝某、王某等人拉下水,涉案人員多達500人。民警介紹,該案是典型的傳銷,體系的運作方式是發展下線,每個直接下線再按該方式滾動發展下線。
目前,宋某、謝某、王某已被依法逮捕,劉某等兩人已被依法執行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作者:趙剛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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