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旗下唯一互聯網金融平臺東方匯與國家信息中心直屬企業國信嘉寧數據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國信嘉寧”)聯合舉辦“互聯網金融投資者權益保護座談會”。研討會后,東方匯與國信嘉寧還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圍繞互聯網金融平臺電子信息數據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
據合作雙方在會上透露,雙方此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將首選在系統保全、文本保全和司法鑒定三個方面展開合作。即國信嘉寧將為東方匯投資者提供如下具體服務:
第一,根據電子數據司法鑒定與保全相關法律標準對平臺內的數據進行完整性保護,對電子合同等重要交易憑證數據生成“數據指紋”,防止數據被偽造、篡改,保證數據的真實性,使其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
第二,全鏈路高級別加密傳輸,加密儲存,避免用戶信息泄露。
第三,交易過程直接保存第三方保全平臺,糾紛發生時可直接申請司法鑒定。
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主任葉紅,東方邦信金融科技董事長孫洋,國信嘉寧總經理徐茂蘭,東方邦信金融科技總經理胡玉君,中國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院長龔文,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喬聰軍,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全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魏鎮勝等嘉賓出席活動。
自2015年以來,互聯網金融平臺,尤其是P2P平臺頻繁出現電子合同被任意篡改,借貸人違約鉆電子證據舉證缺陷空子等現象,嚴重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由于電子數據信息缺乏第三方權威機構認證保全,投資者沒有合理證據支撐,在遇到此類事件時,往往無可奈何,其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就此,葉紅表示:“在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過程中,電子數據是雙方交易往來的重要憑證。由于交易過程中往往涉及的交易資金巨大,交易的重要內容全憑電子數據的存儲來作為重要證據。因此一旦雙方發生金融糾紛,電子數據舉證的真偽也將成為決定雙方能否勝訴的重要依據。而電子數據的鑒定需要具有司法認可的專業電子數據鑒定機構來完成,否則將不具備司法意義上的法律效力。國信嘉寧公司的設立,是國家信息中心為響應國家政府‘互聯網+’的指導方針,利用國家信息中心數據安全、專業司法鑒定的主體優勢,以數據保全業務為主營業務的發展定位。此次在互聯網金融行業首家簽約即選擇了東方匯,標志著國信嘉寧在保護金融投資者權益方面邁開了第一步,對雙方來說均意義重大。”
孫洋表示,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互聯網金融風險也在呈幾何數的增長,而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模式有著巨大的差別及不同的法律風險,權益憑證等關鍵性文件由紙質形式轉變為電子數據形式存在,電子證據于2013年正式被納入民事訴訟法成為新的證據種類之一,如何保證電子化權益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及關聯性,如何提高電子證據的證明力,保證互聯網交易鏈條上各類電子數據的法律有效性,防范因電子權益憑證無效或被篡改而給企業帶來的法律、經濟和商業損失,是互聯網金融平臺亟待解決的問題。
“東方匯始終重視投資者權益保護,此次與國信嘉寧戰略合作正是為了解決電子化權益憑證合法性、真實性等的問題。”孫洋表示。
國信電子數據保全平臺將電子數據的司法證明力前置為事前風險防控力,即通過第三方即時加密固化電子信息數據的內容和形成時間,生成唯一的數字身份證,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公正性,賦予電子數據文件法律證明效力,有效保障數據保全人的法律權益和經濟權益。
“此次與東方匯這樣的國有金融控股集團互聯網金融平臺合作,屬于強強聯合,互惠互利,為東方匯帶來增信的同時,也為國信嘉寧在互聯網金融行業、乃至整個金融投資行業帶來很大的影響力。”徐茂蘭說。
龔文、喬聰軍、魏鎮勝等到場發言嘉賓均表示,電子數據保全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史上重要事件,以東方匯為代表的國資背景互聯網金融平臺在投資者權益保護方面應該承擔起更多責任。
據記者了解,去年年底銀監會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出臺,其中第二十二條規定,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并具有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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