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1日訊
好不容易在2015年年底“突擊”完成法院強裁和債務清償工作的*ST新億(600145)如今又迎來上交所的質詢。針對公司1月9日披露的針對上交所前一份監管函的回復,上交所1月11日再度向公司發來問詢函,追問公司重整投資人支付的資金明細。
1月9日,在回復上交所1月5日發出的監管函的公告中,*ST新億曾表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大股東萬源稀金對公司11億元債務的豁免行為已經完成,并已收到投資人支付的8.2億元資金和5000萬元的應收票據,此外還有5.77億元尚未到賬。公司同時指出,債務清償所需的8億元資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經足額籌集到了執行重整計劃所需的償債資金。
上交所1月11日發出的問詢函指出,請*ST新億進一步核實并披露以下事項:1、已支付 8.2 億元資金的各重整投資人名稱及對應明細金額;2、支付“5000 萬元的應收票據”的重整投資人名稱,該票據的類型(商業票據或銀行票據)、付款人名稱、付款日期,公司使用該票據的具體安排;3、“5.77 億元尚未到賬”對應的投資人名稱和具體金額,公司后續收款的時間計劃。上交所同時強調,請*ST新億1月13日前落實上述事項,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自2015年11月25日*ST新億收到上交所關于公司重整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伊始,在短短不到兩個月時間內,公司已經累計6次收到上交所關于重整事項的問詢函或監管函,此外還于12月28日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調查通知書。其中,針對上交所1月5日發出的監管函,*ST新億曾兩度延后回復時間。而針對上交所12月15日發出的問詢函,公司亦延后至12月19日才披露回復,比上交所要求的12月17日晚了兩天。
一位持股*ST新億數百萬股的投資者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ST新億近期在披露與重整相關的信息時,其披露的信息內容以及披露的及時性屢屢達不到監管部門的要求,因此公司也頻頻收到監管層的問詢,導致公司信批部門“疲于奔命”應付監管部門的追問。他認為,這一現象反映出公司在信批能力上的嚴重不足,而公司總經理兼董秘龐建東應該付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