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心事
賣女兒還賭債 這個母親夠狠
她涉嫌拐賣兒童罪被起訴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 盧荻 通訊員 何家銀 李勝)橫縣一位母親欠下了一屁股賭債,加上夫妻感情不和,竟然把兩個親生女兒賣掉,用于償還賭債和滿足賭博欲望。1月6日,記者了解到,這位狠心的母親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橫縣女子龍寶新,與蘇某生育有2個女兒,大女兒蘇小春(化名)約4歲,小女兒蘇小秋(化名)2歲半。平時,龍寶新負責在家帶小孩,蘇某負責出外打工賺錢養家,雖然生活過得不算富裕,但衣食無憂。本來平靜的生活,被龍寶新染上賭博后打破了。她擅自到銀行取錢用于賭博,夫妻開始產生矛盾。龍寶新便想賣掉小春和小秋后離開蘇某。2014年12月的一天中午,龍寶新在賓陽縣甘棠鎮甘棠鑄造廠客運站候車室內,以1.9萬元的價格將小秋賣給了韋某銘撫養。所得贓款除了部分償還賭債,其余的繼續用于賭博,很快便被龍寶新揮霍完了。
2015年1月的一天下午,龍寶新在橫縣校椅鎮校椅村委以1.3萬元的價格將小春賣給了韋某蘭撫養。她繼續將所得的贓款用于賭博、生活開支。
另查明,2015年4月23日11時,橫縣公安局校椅派出所民警在橫縣校椅鎮大轉盤韋某蘭租住的出租屋內解救出小春,后交由蘇某撫養;2015年4月28日,橫縣公安局民警在賓陽縣賓州鎮六和村委會水會村韋某銘家中解救出小秋,后交蘇某撫養。
橫縣人民檢察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龍寶新為獲取非法利益,將其兩個幼女出賣給他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橫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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