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記者方晴)2009年7月,因眼紅堂侄朱某乙開廠發家,朱某祥和同伙將其綁架,勒索50萬元未果欲捂口鼻“撕票”,朱某乙佯裝停止呼吸才逃過一劫。近日,逃亡4年的貴州男子朱某祥被廣東省高院二審裁定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
裁決書案情顯示,2009年7月22日9時許,朱某乙駕駛小貨車準備到自己的瓷泥加工廠上班,半途被堂伯父朱某祥一伙以搭順風車為名攔下,隨后被誘騙駛入偏僻的泥沙路。一伙人隨即取出一早準備好的刀子恐嚇朱某乙上了另一輛面包車,用繩子、封膠箱把他捆綁起來,挾持至清遠。當晚,他們用朱某乙的手機給其母親打電話勒索五十萬元,朱母立即報警。
次日晚上,沒有收到錢的朱某祥與兩名同伙商量“撕票”,并由其兩名同伙用繩子綁住朱某乙手腳,用封箱膠纏繞及用手掌捂口鼻的方式意圖殺死朱某乙。朱某乙掙扎一番后便假裝停止呼吸,在歹徒挖坑準備掩埋“尸體”時趁機逃脫。
上月9日,該案在廣東省高院二審宣判,綁架了堂侄的朱某祥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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