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江門訊 (記者嚴(yán)建廣 通訊員黃磊、李蘇琴)江門市八旬老人劉蘭英前年3月去世,令她的子女們詫異的是,劉蘭英去世后,突然有3名自稱是老人已去世兒子陳浩明的女兒的人出現(xiàn),要與劉蘭英的另外7名子女分遺產(chǎn),雙方為此對簿公堂。記者昨天從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陳浩明與3名非婚生子女系父女關(guān)系,依法認定這3人代位繼承劉蘭英遺產(chǎn)的1/8份額。
3名孫女身份被質(zhì)疑
劉蘭英于去年3月去世,其夫已于10年前去世,兩人生前共生育9名子女,其中兩名子女已去世。兩名去世子女中的兒子陳浩明死于2004年,生前未婚,但有陳麗等3名非婚生子女。
劉蘭英生前沒有書面遺囑,去世后留下一套房產(chǎn)和20萬元存款。去年3月,劉蘭英的7名子女繼承了上述遺產(chǎn)。
在繼承遺產(chǎn)的過程中,劉蘭英的7名子女否認陳麗等3人是陳浩明的女兒。他們認為,陳浩明生前沒有結(jié)婚,也沒有與陳麗的母親共同生育陳麗,并非陳麗的親生父親,他們7人也從未見過陳麗等3人,陳麗等3人也沒有提供與陳浩明有血緣關(guān)系的親子鑒定證據(jù)。
陳麗等3人則表示,《常住人口登記卡》等及與陳浩明共同生活時留下的照片可以證實她們是陳浩明的非婚生子女,陳浩明是陳麗等3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
代位繼承1/8遺產(chǎn)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guān)《常住人口登記卡》載明陳浩明與陳麗系父女關(guān)系,江門市中心醫(yī)院、江西省修水縣第二人民醫(yī)院出具的《出生醫(yī)學(xué)證明》分別顯示其余兩人陳嘉寶、陳嘉琪的父親也是陳浩明。這些原始登記資料可以作為認定陳麗等3人與陳浩明之間身份關(guān)系的依據(jù)。
其次,根據(jù)蓬江公證處2000年的《公證書》,證明陳麗是陳浩明的女兒,陳浩明是陳麗的監(jiān)護人。再有,陳浩明生前與陳麗母親、陳麗等人的照片明顯屬于陳浩明生前的家庭生活照,也印證了陳浩明與陳麗等3人系父女關(guān)系,陳麗也詳細陳述了其與陳浩明生前在涉案房屋居住生活的情況等,也印證了陳麗等3人與陳浩明系父女關(guān)系。
由于陳浩明已去世,不具備作親子鑒定的條件,最終,法院認定陳浩明與陳麗等3人系父女關(guān)系,陳麗等3人可代位繼承劉蘭英遺產(chǎn)的1/8份額。
(本文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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