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我能保護將未燒盡的蠟燭熄滅,那么結果一定不會這樣……” 2015年12月31日,一次特殊的“庭審”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拉開序幕。
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內,“審理”的案件是一起失火案,王某為了給男朋友過生日,營造氣氛,為男友制作浪漫的燭光晚餐而點燃蠟燭。事后,王某未能將燃燒的蠟燭熄滅,引發一場火災,造成鄰居四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悲劇。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首先發表了公訴意見,之后進行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控辯雙方”運用刑法和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了激烈的辯論。“辯護律師”以被告不具有主觀故意并且具有自首情節等,為被告人做出從輕處罰的辯護。“法庭”最終對兩“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判處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原來,這是由吉林省女子監獄與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法學專業的師生共同舉辦“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活動選用監獄內王某真實的案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角色由在校學生擔任。楊賓 記者 張世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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