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以來,位于昆明市日新路上的怡水云間休閑娛樂會所(以下簡稱“怡水會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陷入一片黑暗,會所里只能點起蠟燭,客人在燭光中洗澡。這一切要從會所電線被剪斷說起,半個月前,會所收到一份拆遷通知書,之后電線就被剪斷了。用發電機供電吧,也會隔三差五地出故障,而每次斷電,都會有客人滿腹牢騷,并以服務太差為由不付桑拿費。經營者雷先生覺得斷電應該和房屋拆遷有關,本來他也想搬走,但此次拆遷沒拿到補償。因此,面對拆遷“最后通牒”,他左右為難。
經營者未拿到補償款
2009年,雷先生從王偉(化名)手上將怡水會所轉過來后,投入了不少資金升級改造。2011年5月,雷先生和王偉、房東王燕(化名)簽訂了一份協議。3方約定怡水會所每月租金為6.5萬元,租期直至被拆遷為止。雷先生說,其中5萬元支付給王燕,1.5萬元則付給王偉。王偉此前也投入了不少,這筆錢其實是作為補償費,但未在協議中詳細說明。今年9月30日,前衛街道辦事處向怡水會所發出限期交房通知書,通知上說該區域已經被規劃為金融產業園區,請相關商戶盡快找租賃方退租,若影響到相關工作進度的,將采取強制措施。之后,雷先生便去找前衛街道辦、拆遷部門及房東王燕商量,但得到的說法是拆遷補償與他無關。
房東說雷先生找錯人
“我們只針對產權人,不直接對經營戶。”前衛街道辦相關人員表示,怡水會所占地屬于官莊二組,房東為當地人王燕。該項目多年前已啟動,但一直拆拆停停。需要說明的是,前衛街道辦金融產業園區征地拆遷及園區建設工作指揮部只針對產權人,并不直接和經營戶對接,而經營戶可以和房東溝通。可以明確的是,在雙方簽字確認的時候,指揮部已支付了一定比例的款項,補償金額雖不方便透露,但都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的。
王燕告訴記者,她認可的承租人是王偉,所以當雷先生向她提出補償要求時,她第一反應是對方找錯人了。
前日,王偉說怡水會所前期的裝修費都是他投入的,中途承包給了雷先生,得知怡水會所要拆遷后,他將相關材料移交到拆遷指揮部,也和王燕在街道辦相關人員的主持下達成了初步共識。(春城晚報 記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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