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2月31日電 (張明權 陳少敏 劉相琳)男子開車不系安全帶,得知會被處罰時假稱是人大代表,與朋友一起阻礙民警執法,企圖躲避處罰。記者31日從重慶江北警方獲悉,經警方核實該男子并非人大代表,其因駕車未系安全帶,被處以罰款200元。
警方介紹稱,29日上午,重慶江北區交巡警支隊五里店大隊民警在路面設卡,對駕駛員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期間民警發現一輛車牌為川AYXXXX的小轎車司機未系安全帶,民警隨即示意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一邊檢查駕駛員證件,一邊提示該駕駛員未系安全帶,駕駛員卻不以為然。當得知不系安全帶會被處罰時,該男子辯稱在市區開得慢,況且公交車司機載那么多人都不系安全帶,自己沒載那么多人更沒事,民警不為所動。該男子又稱自己是人大代表,企圖以此躲避民警的處罰。民警立即對其身份進行核實,發現其并非人大代表。
謊言被拆穿后,該男子又說自己沒系安全帶,是因為向民警問路,出于禮貌而不系,拒絕接受民警處理。在此期間,民警要求其將駕駛車輛移到路邊,以免阻礙交通時,該駕駛員拒不移車,稱自己不怕扣分,并與朋友一起阻礙民警執法,用言語挑釁民警,企圖激怒民警出手打他。
民警根據其車牌號和駕駛證號對其開具了處罰決定書后,該駕駛員仍堅持拒絕接受民警處理,并企圖與朋友前后攔住警車去路,阻止警車駛離。民警對其進行了耐心地說服教育,最終司機改變了態度,接受民警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罰。經查,該駕駛員姓劉,47歲,四川成都市武侯區人。
目前,駕駛員劉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受到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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