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昨天上午,在法院的司法救助金和北京光彩公益基金會的共同幫助下,務工致殘者左某的母親替兒子領到了救助金25萬元。
據了解,今年37歲的左某是湖北來京務工人員,入職一家勞務公司。2011年7月,左某在工地被掉落的鋼管砸中頭部。經鑒定,左某傷情已達到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六級。后經勞動仲裁和司法訴訟,法院判決該勞務公司與左某解除勞動關系并賠償左某25.6萬余元。
2013年12月,左某向法院申請執行。但經過查詢,發現該勞務公司無可執行財產,且法院始終未找到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典型的皮包公司。
左某家庭情況困難,顱骨的手術一直拖延至今,工傷后妻子與其離婚,家中只剩下年邁的母親。考慮到左某的現實困難,房山法院通過司法救助途徑依照一定條件和程序,救助左某10萬余元,此外,光彩公益基金會決定給予左某14.7萬余元,共同幫助左某渡過難關。
昨天上午,左某的母親從武漢趕來,替行動不便、只能臥床休養的兒子領取救助金。據了解,左某的顱腦受到損傷,精神狀態時好時壞,運動能力受限,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只能臥床休養。左某的母親為了給兒子治病,已經欠下20多萬元的債務。
據悉,這次救助行動是北京光彩公益基金會開展的光彩救助行動之一,該項目設立的宗旨就是通過開展公益救助活動,幫助救助對象恢復健康及正常生活,是對司法救助機制的補充,是社會組織訴訟程序內開展公益救助的探索。公益救助款的發放,當事人需要通過法院代為申請,前提條件是當事人無過錯,且服從法院判決,主要目的是幫助受到傷害的當事人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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