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經濟增速下行的巨大壓力,我們可以發現,2015年政府宏觀調控措施中,少了人們最熟悉的刺激、優惠、補貼等“產業政策”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對“競爭政策”的強調。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有多個文件提及競爭政策,3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第一次提出要“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如何理解這一變化,記者采訪了專家學者。
競爭政策比產業政策對經濟增長貢獻更大、更為持久
競爭政策是對競爭有積極影響的所有政策和法律的統稱,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徐士英進一步解釋說:“從廣義上說,競爭政策就是為確保一個競爭性的市場體系的維持和發展所采取的各種公共措施。一切有利于競爭的政策,包括反壟斷政策、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壟斷行業放松規制政策、政府對企業削減補貼政策等,都可以視為相互作用的競爭政策的組成部分。”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教授介紹,盡管競爭政策的理念出現較早,但是其重要性和作用一直被我們忽視。一直以來,政府都用龐大的產業政策刺激經濟,并希望在短期內取得很可觀的、長期的經濟效益。尤其是在經濟下滑期間,依賴大規模的產業政策迅速拉動經濟回升,是舊的發展方式所習慣依賴的老路。他分析道,產業政策對市場競爭的非公平性集中體現在兩點。第一,政府不但直接補貼給競爭性行業,而且選擇性地補貼給某個或者某幾個企業,以國有企業或者與政府關系密切的非公企業為主;第二,政府大量補貼給競爭性行業的國有企業,使得大量非公企業處于競爭劣勢,無法進行公平競爭。
“盡管短期來看,采用產業政策刺激經濟增長可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長遠來看絕非明智之舉。因為在競爭政策缺位的情況下,絕大部分產業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都偏離了政策的最初目標,并且很容易導致嚴重的權力尋租和極大的資源浪費。可以說,這些巨額的補貼與很低的收益之間極不成比例。換句話說,產業政策的經濟效益非常之低。更為嚴峻的問題是,產業政策強化了政府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干預力度,進而抑制了市場主體的創新和商業競爭,非常不利于我國產業、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和轉型升級。因此,更應該采用對經濟增長貢獻更大、更為持久的競爭政策。”黃勇說。
強調競爭政策是我國經濟改革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面臨著一系列改革與發展的新挑戰,破解發展難題、深化體制改革,需要發揮競爭政策的基礎性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長助理、中國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戚聿東表示,“競爭是市場的內在要素,沒有競爭就沒有市場,也就談不上市場經濟。中國自1978年以來的改革開放過程,從一個側面看就是競爭范圍不斷擴大、競爭手段不斷增多、競爭程度不斷深化的過程。實施競爭政策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競爭機制正常運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化解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需要發揮競爭政策的基礎性作用。
產能嚴重過剩是當前我國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導致產能過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些地方過于追求發展速度,通過廉價供地、稅收減免、低價配置資源等方式招商引資,同時由于地方保護等行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渠道不暢,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戚聿東認為,“這種保護主義本質上是行政壟斷,保護的是落后產能,加劇了不公平競爭,還會造成‘逆淘汰’效應。”因此,要化解產能嚴重過剩,必須從供給側出發,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作用,讓沒有核心競爭力和先進技術的“僵尸企業”加速退出市場。
實現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發揮競爭政策的基礎性作用。
我國已經確定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企業是創新的主體,競爭是企業創新的根本動力。徐士英表示,“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只有那些率先進行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經營者才能獲得競爭優勢。因此,國家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是維護創新機制的根本保障。”“如果缺少競爭壓力,往往會產生動態技術低效、組織管理低效、消費者剩余減少、財富轉移、無謂損失等‘壟斷綜合征’。”戚聿東如是說。正因為如此,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紛紛開始對自然壟斷產業進行競爭化改造,從而“化腐朽為神奇”,效率大大提升,價格大大降低,服務大大改善。
競爭政策的有效實施與一個國家的長期發展具有正向關系
當前我國經濟仍然面臨較大的下行壓力,專家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強調競爭政策的作用,通過市場競爭釋放市場活力,增強經濟發展的動力。
“我國不能再走大范圍產業政策刺激經濟增長的老路”,黃勇表示。“產業政策雖然在短期內可以發揮一定作用,但強化了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力度,進而抑制市場主體的創新和商業競爭,非常不利于我國產業、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和轉型升級。”戚聿東認為,“政府對企業進行一定程度的補貼是必要的,但要與功能型產業政策相配合,方向要一致,防止因補貼過濫,加劇不公平競爭,進而扭曲資源配置效應。”
頂住經濟下行壓力的根本之道,是讓千千萬萬個市場細胞活躍起來,充分釋放市場主體的活力。這正是競爭政策的用武之地。從其他國家的經驗看,通過實施競爭政策,可以有效促進經濟的發展與繁榮。“1960—1992年期間,澳大利亞從世界經合組織(OECD)第三富裕國家淪為第十五位。澳大利亞政府認為主要原因是國內重要經濟領域缺乏競爭,”徐士英介紹說,“為此,澳大利亞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以競爭政策為視角和標準的改革,對1700部跨越不同產業、地方和經濟部門具有限制競爭內容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審查和修改。據OECD有關報告顯示,這一改革項目至少推動澳大利亞GDP增長2.5%或者200億澳元,使澳大利亞的生產力增長率取得40年來最好的成績,給每個家庭帶來了7000澳元的收入。也有學者考察了12個OECD國家的22個產業在10年間(1995—2005年)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情況,發現競爭政策的有效實施與一個國家的長期經濟發展之間具有正相關的關系。”
戚聿東認為,當前經濟下行給供給側改革提供了絕好契機,強調供給側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轉變發展方式和提高增長質量的題中應有之義,更是“十三五”時期“以改革促增長”的迫切舉措。在經濟上行期,政策層面容易強調需求側管理,產業和企業層面往往是“蘿卜快了不洗泥”。而“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經濟下行、產能過剩,正是競爭加劇之時。競爭的壓力將促使技術創新、渠道變革、企業轉型乃至產業升級。“越是經濟困難,越是需要強調競爭政策。”戚聿東說,這既是國際一般經驗,也是中國經濟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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