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滿案再審辯護人易延友 資料圖
“案卷材料可以反映,當年有其他人的作案嫌疑比陳滿要大,但警方忽略了這一點。”12月29日上午,海南陳滿殺人放火疑案的再審辯護人易延友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除這一點外,他還將在再審庭審中提出4點辯護意見,予以論證陳滿沒有作案可能。
易延友表示,他的辯護意見主要是:陳滿不具作案時間;若不考慮陳滿的供述,該案既無物證,一系列鑒定結論亦不能指向核心事實,故無法將陳滿定罪;陳滿的有罪供述內容之間存矛盾,供述和客觀事實亦有矛盾;如此矛盾重重的口供,是怎么形成的;該案不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據易延友介紹,根據再審程序,當天下午的庭審中,法庭可能會先宣讀最高法的再審決定書,其后再進行質證、檢辯、被告人三方發表意見等程序。
“根據庭前會議的情況,浙江省檢察院的意見和最高檢也是一致的。這么一來,今天下午的庭審會出現一種很特殊的現象,就是沒有控方。所以,法官已經將我們稱為‘檢辯雙方’,而不是‘控辯雙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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